法治力量+村规民约
湖州南浔织密桑基鱼塘系统保护网
李世超 王迪
近日,在湖州市南浔区桑基鱼塘系统核心保护区内,和孚镇荻港村举行了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修订村规民约相关事宜,还特邀了和孚人民法庭法官参会指导。“今天我们特别邀请了南浔区人民法院和孚法庭负责人陆文超,请他再给大家宣讲一下拟新增的桑基鱼塘系统保护相关规定。”大会开始前,荻港村村干部向村民代表介绍道。
“法庭为什么要推动桑基鱼塘系统保护写进村规民约呢?”在村民好奇又疑惑的注视下,陆文超将此次村规民约修订“背后的故事”为大家一一道来。
湖州市桑基鱼塘系统起源于2500年前,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价为“世间少有美景、良性循环典范”,2018年被列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为促进农业文化传承、农业生态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湖州市出台首部围绕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地方法规《湖州市桑基鱼塘系统保护规定》(下简称《规定》),于今年2月1日起开始施行。《规定》第七条提出:“桑基鱼塘系统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保护工作,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广泛吸收村民参与,并依照法定程序将保护相关事项纳入村规民约。”
“荻港村位于桑基鱼塘系统保护核心区,不少村民朋友都依赖这一重要的生态循环系统从事蚕桑养殖、淡水鱼养殖。”在向村民简单介绍过法规制定背景后,陆文超开始谈和孚法庭在参与基层治理中发现的问题。
“近年来我们经常接到关于鱼塘扩建、桑渔买卖合同相关的法律问题咨询,也介入处理过鱼塘承包、桑树种植买卖等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当某些诉求与保护性规定冲突时,问题就会变得很复杂。”他说,在工作中,法官还发现部分村民对桑基鱼塘系统的主人翁意识不强,保护意识和文化认同感都有待提升。
在南浔区人大监督指导下,和孚人民法庭联合和孚镇人大能动履职,根据桑基鱼塘系统预防性保护重点、村民关注事项等方面内容,深入调研,充分讨论,依法推动荻港村村委会将《规定》相关内容纳入新修订的村规民约。
陆文超解释,该《规定》聚焦预防性保护,与村土地规划、交通、旅游等方面息息相关。“村规民约作为自治性规范,修订后增添相关内容,一方面可以增强大家依法保护和利用桑基鱼塘系统的法治观念,避免过往问题重复发生;另一方面也可以向大家展示我们村珍惜、守护和传承千年农遗的决心和行动。”他还围绕拟添加的新规,结合荻港村桑渔产业发展为村民分析保护桑基鱼塘系统的重要意义,并通过具体案例深入浅出为大家宣讲新规具体内容。
最后,村民达成共识,赞同将桑基鱼塘系统保护相关规定写入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是村民普遍认可的行为规范,应当在法治化轨道运行。感谢南浔区人民法院悉心指导这次修订,大家共同携手,让桑基鱼塘系统保护网越织越密。”荻港村党委书记杨升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