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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5版:习近平在浙江关于共同富裕的探索与实践

从“幸福生活首先必须保证社会和谐稳定”
到打造“和谐家园展示区”

——习近平在浙江关于共同富裕的探索与实践·社会治理篇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实现共同富裕,不仅要让老百姓的“钱袋子”鼓起来,更要为老百姓创造平安和谐稳定、舒心安心放心的社会环境。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从构建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出发,要求党员干部转变社会治理理念、改变社会治理方式,并在省域层面全方位开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探索与实践,以健全完善的社会治理体系为共同富裕守牢底线、夯实基础、激发活力、筑起屏障,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指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一、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加强社会治理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及实践探索

  社会治理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压舱石”,没有高质量的社会治理效能,就谈不上共同富裕美好社会。21世纪初,浙江作为经济发达省份之一,是引领共同富裕的先发地区,但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社会管理等方面也遭遇了诸多早发先发问题,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着眼富民与安民、改革与稳定、活力与秩序等内在关系,对加强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作出一系列富有系统性、思想性和指引性的重要论述,部署开展广泛而深刻的省域社会治理实践,以提高社会治理效能,凝聚起促进共同富裕的强大动能。

  (一)强调“富裕与安定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致富与治安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注重将推动经济发展与保持社会安定相结合,大力推进“平安浙江”建设

  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是共同富裕的前提和基础,而要保持经济快速发展,必须有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为正确处理好推动经济发展与保持社会安定的关系,习近平同志以高远宏阔的视野推动加强社会治理,在全国最早提出并部署实施“平安浙江”建设。他多次强调,“人民群众企盼生活幸福,幸福生活首先必须保证社会和谐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事都干不成,改革与发展都会成为一句空话,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推进经济发展是政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样是政绩”。为此,他要求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把握经济发展与社会安定协同并进的战略主动,深入思考制约经济发展的短板和影响社会安定的不利因素,不断探索经济快速发展与社会安定相辅相成、互动互促的路径和方法。

  “平安浙江”建设是习近平同志在省域层面深刻总结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基础上形成的重要战略决策,是摆脱传统狭隘的治安维稳观念,从社会全面进步大视野推进“大平安”建设的社会治理模式。通过“平安浙江”建设,浙江经济社会实现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率也大幅提升。据国家统计局的抽样调查,受访群众认为浙江是安全的人数比例,由2003年的90.8%上升到2008年的95.65%,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率有了较大提高。“平安浙江”建设为在省域层面促进共同富裕营造了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强调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注重探索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良性机制,创新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共同富裕是人类社会的新形态,是一个长远目标,涵盖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层次各环节,具有全面性、系统性和复杂性。促进共同富裕,需要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习近平同志认为,“在现代社会分工多样化、利益多元化的背景下,社会各方面的差异日益突出”,“各类矛盾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要实现“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就必须创新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增强社会治理效能。他多次强调,“‘平安浙江’中的‘平安’,不是狭义的‘平安’,而是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宽领域、大范围、多层面的广义‘平安’”。可见,“平安浙江”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因此“在认识论上要有辩证统一的思想,在方法论上要学会统筹兼顾”。

  为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习近平同志注重探索建立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良性机制。在经济建设方面,提出“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构建“山海协作”“陆海联动”区域协同发展机制;在政治建设方面,立足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执政能力建设,完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体制机制;在文化建设方面,加快文化大省建设,建立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互促共进机制;在社会建设方面,推动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建立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机制;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引,推动建立生态省创建机制。在此基础上,习近平同志着力将社会治理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以管用有效的社会治理机制推动各领域实现和谐发展,建立起科学完善的社会治理体系。

  完善的社会治理体系是“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共同富裕的“润滑剂”。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着力构建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公共安全应急体系、就业服务体系以及社会保障机制、信访工作机制、信用管理机制等,为浙江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创造了重要条件,夯实了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治理基础。特别是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习近平同志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在全省推广建立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村(社)综治工作站,建立健全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勤、平安联创的“五联”机制,完善社会管理、打击防控、群防群治和社会保障“四张网”,形成以“调解中心”为蓝本的基层矛盾纠纷调解模式和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为核心的基层治理新模式,打通了浙江人民大步迈向共同富裕的枢纽关节。

  (三)强调要“用民主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注重以人民民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不懈探索促进共同富裕的民主路径

  人的全面发展是共同富裕的重要特征。人作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系列的利益冲突或社会矛盾。促进共同富裕,需要妥善化解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不和谐因素,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增强社会共识,探索社会善治之路,是加强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习近平同志敏锐地指出,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规律,探索解决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大力提高通过民主方法来解决基层矛盾的能力”,和风细雨地处理好各类人民内部矛盾。

  用社会主义民主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是习近平同志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理念。同时,这也是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正确方向和路径。为推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习近平同志多次要求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在他的推动下,浙江省委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先后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政协工作会议和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会议,出台相关制度文件,保证人大、政协和群团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扩大人民群众理性合法有序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完善民意收集机制、协商互动机制、矛盾解决机制和结果反馈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促进社会和谐,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开辟了宽广大道。

  社会主义民主是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的,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是过程民主与成果民主、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人民民主与国家意志相统一的。习近平同志深刻认识到民主不是一个环节的问题,强调“‘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都要配套完善起来”。在规范民主选举方面,浙江修订《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制定《浙江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在健全民主决策方面,浙江省委制定了议事规则,出台《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发布《关于实施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的意见(试行)》,同时大力推广“民主恳谈”新模式;在推进民主管理规范化方面,浙江积极建立健全基层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加强民主监督方面,浙江总结推广“后陈经验”,普遍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村务监督。这一系列实践探索,有效拓展了促进共同富裕的民主路径。

  (四)强调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注重把依法治理作为加强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的目标方向,扎实推进“法治浙江”建设

  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必须是法治完善的社会。法治既是现代社会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也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一个良法善治社会,能有效提升政府运作效率,大幅减少社会矛盾冲突,极大降低社会治理成本。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依法治理在加强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强调要充分依靠法律手段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把“人的权利、人的利益、人的安全、人的自由、人的平等、人的发展等,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他认为,“只有把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纳入法治的调整范围,经济、政治、文化和谐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才有切实的保障,整个社会才能成为一个和谐的社会”。这充分说明,习近平同志已经深刻认识到依法治理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目标方向。同样的,依法治理也是促进共同富裕的主要路径和重要手段。如果人民群众没有确立起对法治的信仰,不相信、不贯彻依法治理,共同富裕也必然是遥不可及的。为此,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要“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

  相较于传统社会管理,现代社会治理更加强调以法治化为导向,并且突出法治的保障作用。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依法治理的重要性,要求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各项权利,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此,他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推动依法治理在社会管理和服务各领域释放出强大效能,并于2005年亲自组织“法治浙江”重点课题调研工作。在他的推动下,浙江省委于2006年4月作出《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提出了“法治浙江”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通过“法治浙江”建设,浙江社会运行的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法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日益彰显,以推进依法治理加强社会治理的效力、效率、效果逐步显现,夯实了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法治基础。

  (五)强调“基层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注重发挥基层在加强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基层是人民群众实现宜居宜业、舒心安心生活愿景的最直接载体,没有稳固安定的基层,共同富裕大厦就可能会风雨飘摇。习近平同志从基层一步步走来,对基层工作的重要性有深切感受和深刻体察。他指出,“基层是社会的细胞,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大量的信息在基层交流,多种思潮在基层激荡,各种矛盾在基层汇集,甚至一些矛盾纠纷与冲突也在基层酝酿、爆发”。只要“把基层基础工作做扎实了,利益关系得到协调,思想情绪得以理顺,社会发展中的不稳定因素就能得到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冲突就能得到有效疏导,社会和谐也就有了牢固的基础”。为此,他多次强调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既给基层下达‘过河’的任务,又切实指导帮助其解决‘桥’和‘船’的问题,并尽可能地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向基层作适当倾斜,为基层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畅通基层治理这一“神经末梢”,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要实现党委政府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包括党建工作、卫生工作、综治工作等向基层倾斜,以及警力下沉、文化下乡等,积极推动在新经济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组织中建立党组织,探索社区党建有效载体,形成“党员家庭教育点”“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支部建在楼道上”“支部建在项目上”等有效做法;在农村全面实施以“强核心、强素质、强管理、强实力”为主要内容的“先锋工程”建设,支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建设固定活动场所,建立和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加大基层干部培养力度。这些措施,切实补齐了基层在加强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过程中的各种短板,给基层注入了强大的社会治理活力,打通了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筑牢了促进共同富裕的基层基础。

  二、浙江深入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加强社会治理推动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及成效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着力加强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的重大探索实践,开创了一条具有极高辨识度的省域社会治理新路子,为浙江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促进全省人民共同富裕开辟了全新境界。浙江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同志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行,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着力提升社会治理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成为全国最具安全感的省份之一。

  (一)按照“扎实推进‘平安浙江’建设,促进社会长期和谐稳定”的要求,迭代深化“平安浙江”建设,不断提升共同富裕的安全保障能力

  平安这个基础不牢,共同富裕建设就难以持久推进。从2004年习近平同志高瞻远瞩作出建设“平安浙江”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来,浙江始终把“平安浙江”建设贯穿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不断完善风险闭环管控的“大平安”机制,持续推进、迭代深化、久久为功,交出了以平安促共富的高分报表。2011年6月,浙江颁布《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定》,要求从完善公共安全管理、加强网络舆论综合防控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完善“平安浙江”建设的路径和方法。2013年11月,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明确提出要突出“平安浙江”建设的体制机制建设。与此同时,浙江不断强化互联网思维,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提高“平安浙江”建设的智慧化水平,为加强社会治理插上科技翅膀。为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建设,浙江省委提高站位、拉高标杆,明确提出要在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2017年6月,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要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2018年4月,《高水平建设平安浙江、打造平安中国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出台,明确提出打造平安中国示范区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在推进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的过程中,浙江不断迭代完善风险闭环管控的“大平安”机制,持续强化除险保安,动态消除各领域各方面重大风险隐患;完善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打造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示范省;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深入推进警源、访源、诉源“三源”治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严厉打击整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构筑起坚强保障。多年来,浙江的刑事发案、信访总量、生产安全事故始终保持“零增长”,平安建设持续走在全国前列,社会平安稳定核心指标持续向好。2023年,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到98.88%,“平安浙江”建设的显著成效,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构筑起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按照“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坚持不懈地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要求,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不断提升共同富裕的法治保障水平

  法治社会是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的重要意蕴。浙江沿着习近平同志开创的“法治浙江”建设道路,坚持把“法治浙江”建设作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作为全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总抓手,始终坚持把建设“法治浙江”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持续拓展“法治浙江”建设的力度和广度,筑牢加强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的“防护盾”。出台《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高标准制定《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积极争创法治中国示范区。同时,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建立科学系统的法规规章体系;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探索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加强严密法治监督体系建设,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高水平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系统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加强党员干部和群众法治意识,健全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特别是围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浙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实施政府数字化转型和数字化改革,极大地提升了行政质量、行政效率和政府公信力,重塑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2022年3月,浙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被列为国家试点,努力形成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改革成果。随着“法治浙江”建设的深入推进,法律手段在加强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的各项事业中,逐渐释放出强大的治理效能和推动效应。浙江已成为全国公认的法治化程度最高的省份之一。

  (三)按照“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的要求,不断探索完善人民民主实现形式,巩固以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的政治基础

  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美好愿景,必然要求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就如何认识、实践和发展人民民主进行了深入思考和探索,不断加强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建设。浙江坚持把民主渗透到社会治理的各层面各环节,充分发挥民主在沟通协调、凝心聚力、管理监督方面的重要功能,不断完善用民主的办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途径和方法,绘就出全体人民合力奋进共同富裕的最大“同心圆”。浙江省委大力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同时,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统一战线工作,深化群团组织改革和建设。2015年9月,浙江省委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着力推动建立健全大统战工作格局。2016年1月,浙江出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打造“同心向党”“请你来协商”等特色品牌。浙江还不断完善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环节在内的全链条民主,拓宽各类群体有序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渠道,全面推行村务公开、民主恳谈、村干部辞职承诺等制度,深化新时代“后陈经验”,真正实现让人民当家作主。随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入发展,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人翁作用日益显现,社会治理保安定、促和谐的作用进一步彰显,以加强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的转化通道全面打开。

  (四)按照“坚持和发扬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优良传统”的要求,发挥多元主体的协同作用,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社会治理需要各社会主体的积极参与、协作共建。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注重调动经营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以及志愿者等多元主体的积极性,统筹各方力量,着力开创共商共建、同心共治、共享共赢的社会治理新局面。

  (下转第二十六版)

  (紧接第二十五版)浙江坚持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为总体思路,拓宽社会治理参与渠道,让多元主体以更加有效的方式参与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水平,不断织密加强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的“连心网”。穿梭在各个家庭的矛盾调解员、各行各业的义工志愿者、乡村社区的法律援助联络员等,已成为浙江社会治理的一道重要风景线。浙江积极构建“四治融合”社会治理机制,以强化法治为保障,不断健全法律服务体系、政府监管体系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以完善德治为抓手,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包括红船精神以及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推动礼让斑马线、公筷公勺、光盘行动、“最美浙江人”等成为社会文明新名片;以加强自治为核心,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性自治机制,增强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以创新智治为方法,借助数字化改革,对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实现全省域各领域整体智治、高效协同。通过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社会治理主体同步聚合、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以高效能社会治理为共同富裕先行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五)按照“打牢基层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平台”的要求,持续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巩固夯实加强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的基层基础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鲜明指出,“要创新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坚持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浙江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对于加强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作用,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在加强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中的“桥头堡”功能。2015年,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作出《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决定》,不断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2018年,浙江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内容,大力实施全科网格规范提升工程、“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广工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规范提升工程、“互联网+”社会治理深化提升工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广工程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升工程等“六大工程”。2021年,浙江全面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按照“一规划、一指数、一系统”总体架构,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整体跃升,提高基层塑造变革、加强社会治理的能力。2023年11月,浙江召开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会,聚焦服务更大场景、回应更新诉求、凸显更优方式、实现更高效能、锻造更强本领,着力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上走前列、作示范。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过程中,浙江迭代升级“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城乡社会治理体系,实现全省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综合执法、综合信息指挥机构建设全覆盖,极大提升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消解在萌芽状态的能力和水平,在打造共同富裕基本单元中充分展现出社会治理的“稳压器”作用。

  三、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关于加强社会治理推动共同富裕探索与实践的经验启示和理论价值

  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其中关键一环,需要不断加强应对风险社会的机制和能力建设,为人民群众构建起舒心安心放心的社会环境。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坚定人民立场,转变社会治理观念思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方法,在探索省域层面加强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的深刻实践中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这些成果为浙江加强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了“船”和“桥”,也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实践素材。

  (一)突出人民至上,以让人民满意的社会治理效能促使共同富裕真实可感

  人民至上是社会治理的价值基石,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治理的方向目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坚持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的价值指引,使社会治理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强调:“只有社会和谐稳定,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人民才能安居乐业。人民群众企盼生活幸福,幸福生活首先必须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在他看来,检验建设“平安浙江”成效的标准,最重要的指标不是见诸报纸文件的数字指标,而是老百姓凭内心感受得到的“幸福指标”。因此,要深刻把握人民群众在富裕后实现安定、在多元中求得和谐的迫切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的一切执政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治理活动,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创新社会治理,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根本坐标,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在加强社会治理重要论述中进一步突出人民至上价值理念,不断推进社会治理制度和实践创新。

  社会治理中的问题与短板,人民群众看得最清楚、感受最深切;破解矛盾、解决问题,要靠人民群众出良策、谋实招;问题解决得怎么样,也是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只有充分汇聚民智民力,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才能真正把治理指数转化成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从浙江的探索与实践到新时代以来的伟大实践都充分说明:无论在何时以何种方式加强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始终要坚持人民至上。只有始终站在人民立场加强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触手可及、真实可感,从而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和衷心拥护。

  (二)突出党委政府的总揽与统筹作用,以加强社会治理拓宽促进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

  社会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适时转变党委政府的治理方法,是加强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的“正确打开方式”。特别是在经济社会转型中,社会治理得好,经济社会转型就比较顺利;社会治理得不好,经济社会转型就可能引发剧烈动荡,甚至有可能掉入“中等收入陷阱”。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强调要“始终把全局作为观察和处理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求党委政府必须由社会的直接“管理者”逐步向社会治理的“主导者”转变。在习近平同志的推动下,浙江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者”作用,突出“牵头”与“抓总”,加强顶层设计,整合多部门力量,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消弭各种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有利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基于新时代历史条件新变化和社会实践新需求,进一步深化升华社会治理理念,强调“要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动我国社会治理方式发生历史性转变。

  随着群众自我实现、自我管理意愿的不断增强,更多依靠党政部门推动的社会管理传统模式已难以为继,这就对党委政府当好社会治理的“主导者”角色提出了更高要求。党委政府作为社会治理的制度构建者和组织者,必须引领社会治理方向、整合社会治理力量、提升社会治理成效。从浙江的探索与实践到新时代以来的伟大实践都充分说明:适应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以加强社会治理拓宽促进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必须进一步突出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下的多元社会主体共同参与、良性互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三)突出活力与秩序的有机统一,在确保社会安定有序的同时激发全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动力

  活力与秩序是人类社会发展变迁的永恒动力,是社会发展与治理的永恒主题。活力与秩序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是有机的统一体。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强调,“对社会组织管得过严,不利于社会和谐,激发社会活力;相反,疏于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也不利于社会稳定,维护社会秩序。”他注重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增进人民福祉、保持社会活力,指出“不能以为我们现在强调‘平安’,改革与发展就可以放松了;更不能以为在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影响‘平安’的问题,就因噎废食,不事改革,不抓发展。”因此,只有在秩序的框架下,保持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才能绵绵不绝地释放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源源不断地汇聚发展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明确提出“要讲究辩证法,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要通过社会体制改革创新,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最大限度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充分发挥人民群众首创精神,使全社会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业活动蓬勃开展”,推动社会活力与秩序日益保持动态平衡,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基本保障。

  社会秩序的稳定有序为经济社会持续向好提供环境支持,是社会焕发活力的前提和保障,社会活力为人们有序参与现代化建设提供重要动力,活力的迸发又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秩序的提升。从浙江的探索与实践到新时代以来的伟大实践都充分说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正确理解和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寓活力于秩序之中,建秩序于活力之上,科学有效协调活力与秩序的关系,推动秩序与活力融合共生,在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四)突出防患于未然,推动形成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治理体系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对社会矛盾和问题的研判是加强社会治理的前提,预测研判能力是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要做到对社会矛盾和问题发现得早、处置得好,就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多次强调,要“见之于早、抓之于实、求之于解”,只有“未雨绸缪”,才能“争取主动”,倡导“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的社会治理思路。他明确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信息网络机制、疏导调解机制、齐抓共管机制和领导责任机制,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使预防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在习近平同志推动下,浙江逐步建立起社会公共事件预防与应急体系,在抗“非典”、防台风、保安全生产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不断“强化忧患意识,提高政治警觉,增强工作预见性,不断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全面提升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水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为以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提供了重要指引。

  推动形成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治理体系,关键是不断坚持和完善我们党在长期探索中形成的,被实践证明符合中国国情、符合人民意愿、符合社会治理规律的科学制度。从浙江的探索与实践到新时代以来的伟大实践都充分说明:通过加强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从加强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入手,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持之以恒重视打基础、防未然,提高风险洞察、防控、化解、治本、转化能力,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发生,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五)突出源头治理,通过化解社会矛盾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我国大量的社会矛盾发生在基层,这就意味着,抓源头治理,要从产生矛盾的基层入手。源头治理注重将社会矛盾及时化解在源头或萌芽状态,能够有效降低社会治理成本,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21世纪初,浙江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同时,基层政府及部门管理能力不足与资源缺乏的问题更加凸显,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面临一系列新的矛盾和问题。对此,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要抓决策源头防矛盾、抓热点源头疏矛盾,“注重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他倡导建立领导干部下访接待群众制度,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从源头上防微杜渐,就是贯彻源头治理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强调“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要求“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强化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好社会稳定”。通过加强源头治理,基层社会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也为促进共同富裕夯实了基层基础。

  社会矛盾产生的源头是社会治理的“安全阀”,拧紧了,社会就能保持安定;松开了,社会就会产生动荡。从浙江的探索与实践到新时代以来的伟大实践都充分说明:社会治理工作最重要的任务在基层,最坚实的力量支撑也在基层。通过化解社会矛盾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必须加强基层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切实向基层放权赋能,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从源头上消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

  四、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着力打造和谐家园展示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加强社会治理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工作,两者具有高度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在话语体系、目标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评价体系上互通共鉴、互促共生。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强调,“加强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创造更多经验”。浙江要把推进社会治理先行示范、建设“和谐家园展示区”作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抓手,加快打造社会全面进步高地和全体人民全面发展高地,统筹富民惠民安民,努力创造更加幸福、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

  (一)聚焦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定人民立场,牢固树立加强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的价值取向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加强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就要系统探索完善人民权利保障、能力发挥、素质发展、人际关系协调的各项制度,构建促进全体人民全面发展的制度体系。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人民立场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供给水平,使社会治理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加快建设共同富裕和谐家园。一要完善“民呼我为”工作机制,时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最大限度激发人民群众中蕴藏着的社会治理智慧和力量。二要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打造更多具有辨识度、影响力的民主政治建设成果,将民主政治建设新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新动能,凝聚起促进共同富裕的强大同心力。三要突出生命至上,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动完善人的全生命周期民生服务供给机制,让美好生活可感可见,增强全体人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二)聚焦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党对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夯实加强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的根本保障

  党的领导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制度和组织保障,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最亮丽的底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强调,“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要坚持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加强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的全领域、全过程,构建党建引领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把舵引航。一要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精神,提高加强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全面、系统、整体落实党对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制度体系,将党建引领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的社会治理效能。三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动基层党建全省域建强、全领域过硬、全面走在前列,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社会治理,加速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质量社会治理全面提升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的成色。

  (三)聚焦发挥数字治理效能,构建整体智治工作机制,创新加强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的理念、思路、方法和手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对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的认识,善于运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态度、专业的方法、精细的标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要坚持描绘好习近平同志擘画的“数字浙江”建设蓝图,以数字赋能创新社会治理的方法和手段,推动实现社会治理制度系统重塑,持续放大社会治理的能量级,从更宽视野、更高维度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一要借助大数据和数字技术优势,全面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建设数字政府,倒逼各地各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二要通过数据共享、流程再造、业务协同,推动公共服务普惠便利化、政府管理透明公平化、政府治理精准高效化、政府决策科学智能化,加快建设“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三要以数字化改革对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实施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推进各领域治理数字化,打造智慧社区、未来社区,构建数字时代社会治理新形态。

  (四)聚焦建设变革型组织,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加强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的能力和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强社会治理要注重体制机制创新。要紧跟形势变化,加快建设变革型组织,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迭代升级社会治理体系,以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助推探索建立促进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一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从维护国家安全全局高度完善“大平安”机制,推动健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体系、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社会矛盾多元化解体系、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和经济领域安全保障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在大战大考中赢得主动、赢得先机。二要高标准高质量持续深化“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一体打造平安中国示范区、法治中国示范区,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先行示范引领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三要进一步压实社会治理主体责任,加强社会治理考核与监督体系建设,从多方位、多层次推动建设变革型组织,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健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保护机制,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社会治理能力,加快打造一支善于创新、勇于变革、精于治理的现代化高素质干部队伍。

  (五)聚焦基层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加强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的基本单元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就指出,要“切实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对浙江来说,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夯实促进共同富裕的治理基石。一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迭代深化“四治融合”,将基层治理方式创新与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重大改革相贯通,形成互融互促、一体推进的发展态势。二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的调解体系,打造联合调处、多元化解的社会矛盾解决模式,将矛盾纠纷消解于萌芽状态,构建人民群众舒心安心放心的社会环境。三要继续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切实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组织性和创造性,大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以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基本单元建设。

  (课题负责人:刘芸 邓金松 杨沫江)


浙江日报 习近平在浙江关于共同富裕的探索与实践 00025 从“幸福生活首先必须保证社会和谐稳定”
到打造“和谐家园展示区”
2024-06-21 26915659 2 2024年06月2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