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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习近平在浙江关于共同富裕的探索与实践

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
到打造“城乡协调发展引领区”

——习近平在浙江关于共同富裕的探索与实践·城乡融合篇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实现共同富裕,城乡融合发展是主战场、主阵地,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既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迈向共同富裕的必然路径。21世纪初,浙江经济长足发展,但城乡差距较大的现实问题不容忽视。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科学分析了浙江统筹城乡发展的基础条件和现实需要,探索了一系列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有效路径,为持续推进城乡融合、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城乡居民共同富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实践指引。

  一、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以城乡融合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及实践探索

  城与乡,是人类生产生活的两大空间形态,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对至为重要的关系。浙江在加快推进城镇化过程中较早地认识到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城乡均衡度明显好于全国同期水平,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生活质量差异持续扩大的态势依旧严峻。习近平同志到浙江工作不久,就敏锐地察觉到城乡发展存在的不和谐因素,强调“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始终是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必须处理好而又容易出偏差的一个具有全局意义的问题”,“在这样的基础上,我省有条件、有必要、有责任抓好城乡统筹,逐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率先在全国走出一条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路子”。2003年7月,“进一步发挥浙江的城乡协调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被写入“八八战略”。2004年,习近平同志主持制定《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浙江成为全国最早发布和实施城乡一体化纲要的省份,为深入推进城乡融合、走共同富裕道路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明确指出“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步骤”,破解农民群众不断富足的物质生活与美好人居环境需求之间的突出矛盾

  推动共同富裕,短板弱项在农业农村,优化空间和发展潜力也在农业农村。21世纪初,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虽已位居全国前列,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缓慢、社会事业发展落后、环境面貌不尽如人意,“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有新房无新村”等现象十分突出。习近平同志曾在调研乡村面貌时指出:“浙江农民富,创业的人多,房子造得好,但浙江农村的污水、蝇虫、垃圾也多。浙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问题依然存在。”他认为“将来实现城乡一体化,也不是说所有人都要生活在城里,关键是农村的生活质量不差于城市,所有人都能共享现代文明”,“不仅在生产上要不断提高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而且在生活上也要不断为农民群众创造良好的条件”。他要求“新农村必须有新面貌。要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加快传统农村社区向现代农村社区转变”,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把公共资源的投入由以城市为主更多地向农村倾斜,把传统的村落改造为让农民也能过上现代文明生活的农村新社区。

  经过深入调研和思考,习近平同志在2003年6月作出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重大部署。他指出,城乡一体化要由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而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和抓手就是“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一直亲自抓“千万工程”的部署落实和示范引领,每年都召开一次全省现场会进行专项部署,此后这成为浙江历届省委雷打不动的年度惯例。“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作为一项“龙头工程”,牵住了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牛鼻子,进一步增强了各地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的理念。2005年8月在嘉兴召开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现场会上,他进一步指出:“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农民自己的事情,社会各界都有参与建设的责任。为此,必须通过建立一个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和社会参与的有效机制来推进工程建设。”

  在习近平同志的大力推动下,“千万工程”成为浙江全面系统性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抓手,为浙江农业农村现代化打下了坚实基础。到2007年底,累计建成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1181个、环境整治村10303个,一大批传统村落变成了亮丽的农村新社区,极大地满足了农民对美好人居环境的迫切需求。

  (二)明确指出“把城市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乡互促共进的新型城市化道路

  20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村工业化步伐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向城镇聚集,中小城镇迅猛发展,成为浙江城市化的一大突破口。然而,当时浙江的城镇化总体上还是粗放式、外延式扩张,不仅加剧了资源要素瓶颈制约,也未能有效带动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针对当时普遍存在的“见物不见人、要城不要乡”认识偏差,习近平同志在多个场合强调要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一体的发展路子,真正把城市与乡村、市民与农民融为一体。2003年1月,他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把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不断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在2006年的全省城市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强调“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城市化道路”,要求进一步优化城镇体系,完善城乡规划,提升城市功能,加强城市管理,创新发展机制,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乡互促共进的新型城市化道路。随后,《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工作走新型城市化道路的意见》出台,标志着浙江开启了新型城市化的新征程。

  在推进新型城市化进程中,习近平同志特别注重发挥县城与小城镇的支撑作用,科学规划城镇体系布局。在他看来,“城市化要大城市、中小城市、中心城镇以及小城镇和新农村多层次推进,使更多的人住在城镇以上的单位”。为此,必须“注重从整体上加强规划与建设,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区的功能定位,加快中心镇开发建设,逐步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卫星城市,促进市区与县市协调发展”。与此同时,县城、中心镇是以城带乡的主要载体,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是农民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因此,要“建立以县城为依托,中心镇为纽带、连接广大乡村的城镇建设体系,实施市带县、市帮县战略和‘中心镇培育工程’,继续扩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提升县域块状经济水平,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在习近平同志科学的规划部署下,浙江各县城和中心镇的“纽带”作用更加突出,强县和强镇的人口、产业等要素聚集能力不断增长,成为与大中城市发展互为补充、实质性推动农民市民化的有效载体。浙江在全国百强县、千强镇的席位逐年增加,并始终位居前列。

  (三)明确指出“整体推进城乡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着力形成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持续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农业是农村发展的基础和命脉,是农村一切生产生活的首要条件。习近平同志十分重视农业的基础地位,多次强调农业要坚持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农业的发展不能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2003年,他在调研春耕时指出:“农业的稳固保障了老百姓的衣食住行,肚子吃饱了,才能发展其他的东西。农业在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基础地位不能动摇。”针对浙江农业效益比较低、农业规模细小和农产品品质不高的实际,他提出把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作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走新型农业现代化的路子,强调“农业生产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增收仍然可以依靠农业,农业本身还是大有可为的,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建设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完全可以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进而提高农业附加值,使农民通过经营农业来增收。”

  习近平同志发展农村经济的理念,不是就农业而谈农业,而是强调通过工业化和市场化方式发展农业,推进一、二、三产协调发展。在他看来,“发展农村现代产业,需要着力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用现代发展理念指导农业,用现代生产要素投入农业,用现代生产方式改造农业”,“引导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流向农业,鼓励利用国际国内资源,在更广领域上促进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等政策措施,促进农业与工业、农业与服务业的融合,提高农业的产业化、国际化、现代化水平。”这就需要“按照优化城乡产业布局的要求,把城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比如,凭借环杭州湾、温台沿海、金衢丽高速公路沿线三大产业带建设带来的人流、物流、产业流、商贸流,周边乡村农业功能不断拓展,有力带动了地方特色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家乐、观光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成为城市反哺乡村、促进农民就近增收的新增长点。

  经过多年努力,浙江以高效生态农业为抓手,探索出了一条既能发挥浙江比较优势又能克服传统农业发展难题的道路,通过工业化、市场化大大加快了农业现代化的转型步伐,形成了贸工农一体化的现代农业经营体制,农业的生产专业化、经营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农业真正成为能让农民致富的产业。

  (四)明确指出“整体推进城乡就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着力形成城乡一体的就业新格局”,走出一条以培训促转移、以改革就业制度促转移、城乡统筹就业的路子

  2004年,浙江省城市化水平按“五普”口径已达54%,按照世界城市化发展历程已进入城乡一体化加快发展阶段,大量农村劳动力将从农业转移到二、三产业,从农村转移到城市。针对这种趋势,习近平同志尤其重视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提升,在2004年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农村劳动力就业必须跳出离乡不离土、离土不离乡的窠臼,走以培训促转移、以改革就业制度促转移、城乡统筹就业的新路子。”自2004年起,浙江开始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加强农业专业技能培训、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和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在2005年1月召开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进一步强调要“深入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在重点做好失地农民、下山移民、转产渔民、农业剩余劳动力培训的同时,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的战略性培训,加强务工农民、专业大户、年轻农民和后备劳动力培训。”

  在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的同时,习近平同志还大力推动农民进城就业,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务工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建立完善城乡一体的劳动就业体制、就业服务体系和劳动就业政策。2004年8月,他在考察西湖文化广场建设工地并慰问农民工时指出:“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终究要成为新的市民,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趋势。从这个意义上讲,善待民工,就是善待我们自己。”2005年,他进一步提出农民工“八个有”的工作要求和目标,即“农者有其地、来者有其尊、劳者有其得、工者有其居、孤者有其养、优者有其荣、力者有其乐、外者有其归”。2006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出台,大批农民工在城市享受到了更好的福利待遇,还有不少有条件的农民工向市民转变,大大提升了浙江城镇化的成色。

  (五)明确指出“建设小城镇和新农村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农村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问题”,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

  农村与城市的差距,很大程度反映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上。面对浙江经济快速发展、城乡面貌发生深刻变化、城乡居民生活有较大改善的状况,习近平同志敏锐地指出:“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背后,隐藏着较大的城乡差距,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远远落后于城市,农民的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和质量与城市居民的差距还在扩大。”2002年12月,习近平同志在金华调研时特别强调:“建设小城镇和新农村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农村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问题。”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老乡奔小康,基础在交通。浙江“七山一水二分田”,农村地区特别是山区百姓出门难、行路难,是造成城乡差距的重要因素。当时3.8万多个行政村中,有58%未通等级公路,48%的通村公路没有硬化,公路建设严重滞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2003年5月,习近平同志在浙江省委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指出:“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全面的现代化,农村交通建设是现代化建设的必备条件,浙江要走在前列。”浙江自2003年在全国率先实施“乡村康庄工程”以来,4年建设完成55000公里康庄路,使全省农村等级公路通村率提升到90%以上,通村公路硬化率提升到80%以上,“乡村康庄工程”被誉为助推3500万浙江农民“跑步”迈入小康社会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差距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任务。“如果社会事业不发展,农民享受不到基本的公共服务,村庄建设就不能满足农民的基本需要。”2002年12月,习近平同志在金华市调研时指出:“要发展农村的公共服务,服务业不能全部都针对城市,首先要把农村医疗服务搞起来,同时要搞好农村文化、体育工作,以不断提高农村生活质量。”伴随各地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的力度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教科文卫体等社会事业的重点进一步落实到农村,农村的供水、供电、环保、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公共服务的基础条件逐步改善,城乡教育均衡工程、农民健康工程、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小康健身工程等一批全面提高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的惠民工程实施,多层次、普惠性的农村社保体系的建立健全,使农村社保的覆盖面显著扩大、受益率显著提升,城市和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持续缩小。

  (六)明确指出“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强大的动力”,着力消除城乡之间要素、人口流动的体制性障碍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浙江城乡改革不配套等问题日渐突出,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和制度安排严重制约城乡一体化的推进,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已成为加快农业农村发展的关键环节。为此,习近平同志指出:“消除城乡分割的体制必须跳出城乡改革分割推进的格局,走城乡改革配套互动、协调推进的路子。”他在2004年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致力于突破城乡二元结构,深化征地、户籍、就业、社保等城乡配套改革,消除影响‘三农’发展的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给农民平等的发展机会。”2005年,他再次强调:“我省已进入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的新阶段,这也是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在这一新阶段,通过深化改革,着力破除城乡体制障碍,妥善解决各类社会矛盾的任务十分紧迫。”在“十一五”规划起草过程中,他进一步指出:“打破‘二元结构’是一场深刻的革命。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关键是改变二元体制结构,把城市化和解决‘三农’问题结合起来,为农民转入非农产业创造就业机会和生存条件,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长期进城务工农民变为城市居民和失土农民生计问题。”

  在习近平同志主导下,一系列体制机制改革加速推进。2002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全面停征农业特产税。2005年,浙江全面免征农业税,农户因承包土地而承担的负担归零。2006年,浙江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引导农民有序进城务工,切实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同享城市文明。此外,浙江坚持巩固和不断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各地在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推进了土地制度改革,挖掘农村土地资源潜力,助力乡村要素的市场化以及农民财产权利实现。

  二、浙江深入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以城乡融合推动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及成效

  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按照习近平同志绘就的城乡一体化发展蓝图,持续推动新型城镇化,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不断促进城市文明辐射农村、城市设施延伸农村、二三产业带动农业,破解制约城乡资源要素流动的制度障碍,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为稳步实现城乡共同富裕铺平了道路、打开了局面。

  (一)持续推进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成为浙江的普遍形态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明确要求不断丰富“千万工程”内涵,拓展建设领域。浙江省委和省政府一以贯之地推动实施“千万工程”,绘就了共同富裕大场景下新时代美丽乡村新图景。2010年,《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提出了“四美三宜两园”(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宜居、宜业、宜游,农民幸福生活家园、市民休闲乐园)的目标要求,美丽乡村建设成为“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2.0版的新目标。2012年起,浙江持续深化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围绕“两美”浙江升级美丽乡村建设,打造“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3.0版。2017年,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作出推进万村景区化建设决策,美丽乡村建设开启新征程,迭代“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4.0版。2018年,浙江再次启动创建千个乡村振兴精品村、万个美丽乡村景区村的“新千万工程”。

  经过不懈努力,浙江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了万千农民群众。全省所有村庄均完成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村庄的基础设施、生产条件、村容村貌和文化建设、公共服务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实现了村村通公交、村村通宽带、村村有公共服务中心。全省所有村庄实现了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农房和庭院全面整治,建成一大批美丽乡村精品村和美丽乡村风景线,安吉、德清、浦江、桐庐、江山、象山等县(市)成为高标准美丽乡村示范县。2018年9月,浙江“千万工程”获得联合国最高环保荣誉“地球卫士奖”,多年奋斗造就的美丽乡村奇迹得到了国际社会高度认可。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四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推广浙江好的经验做法,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目前,浙江全省90%以上村庄达到新时代美丽乡村标准,创建了一大批美丽乡村示范县、示范乡镇、风景线、特色精品村和美丽庭院,在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测中位列前茅,形成了“绿不断线、景不断链、移村换景、村村见景”的城乡共同富裕新图景。

  (二)持续推进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水平持续提升

  浙江沿着习近平同志提出的走高效生态的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持续优化农业发展结构。“十二五”时期,浙江正式确立了“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强省、特色精品农业大省”的现代农业发展目标,在全国较早启动了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两区”建设。2015年,浙江获批创建首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2017年,浙江被列入首批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暨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也是第一个整省推进的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2020年,浙江出台《关于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创新提出了重点发展的十大乡村产业门类,走特色化、融合化、绿色化、品牌化、数字化的高水平发展路子。2021年,《浙江省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行动计划(2021—2025年)》发布,以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为导向的“数智种植”促进了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带领山区走出致富路。

  得益于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作出的前瞻性决策部署和历届省委、省政府的接续实干,浙江走上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快车道。2023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3986亿元,实现新跃迁,农业现代化水平稳居全国“第一方阵”;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311元,比全国平均水平(21691元)高出18620元,连续39年居各省区首位;城乡居民收入比连续11年呈缩小态势,已下降至1.86,远低于全国2.39的水平。

  (三)持续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是促进城乡共同富裕的重要支撑。自2003年实施“乡村康庄工程”以来,浙江一直把高水平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摆在重要位置。2007年,浙江“乡村康庄工程”基本完成;2011年,实现了全省农村公路“村村通”,完成农村通村、联网公路建设8.3万公里,形成农村公路网、安全保障网、养护管理网、运输服务网的“四张网”体系。到2017年,浙江完成了最后960个建制村通客车任务,全面实现27901个建制村客车“村村通”。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制定出台全国首个“四好农村路”地方标准,积极探索“四好农村路”+特色经济、乡村旅游、历史人文、休闲体育、养生健康等大量新业态和新模式,“四好农村路”建设成为全国示范。农村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被列入各地民生实事,推进了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3+3工程”、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等一系列重点项目。

  在乡村基础建设“软件”升级方面,浙江把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普惠均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08年,浙江启动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着力补齐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社保等公共服务短板,彻底解决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有没有”的问题。各地纷纷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提质扩容,从大力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到全域建设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从积极开展“双下沉、两提升”到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从实现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室全覆盖到努力打造农村文化礼堂2.0版,从较早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率先实现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农村公共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加速转变。目前,浙江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保持在0.3以内,累计组建161家县域医共体,500人以上行政村文化礼堂覆盖率超过90%,农村社会保障覆盖率居全国各省区首位,浙江成为全国基本公共服务基础条件最优、百姓获得感幸福感最强的省份之一。

  (四)持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更加保障有力

 (下转第十四版)

  (上接第十三版)

  农业转移人口联通城乡,是实现城乡共同富裕“扩中”“提低”的重点群体。多年来,浙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农民工“八个有”理念,持续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2009年浙江取消暂住证,实行居住证制度,并于2016年进一步取消了临时居住证和居住证两张证件的管理模式,全面实施以“全员登记、依规领证、凭证服务、量化供给”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居住证制度,推行IC卡式居住证,同时实施居住证持有人积分制管理,各地根据实际,逐步提高持证人的待遇和权益保障,不断拓展居住证使用功能。2012年,浙江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着力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2017年起,浙江全面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子女教育、就业等方面的财政支持力度,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补助机制,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021年8月,浙江全面启用电子居住证,实现居住证申领、生成、使用的全流程数字化,进一步提升了对农业转移人口管理服务的精细化水平。

  多年来,浙江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经历了从排斥流动到有序放开、从“廉价劳动力”到“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一人闯天下”到“拖家带口一起走”、从提供单一就业保障向更加全面社会保障的政策体系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的价值感和归属感大大增强。

  (五)持续推进城镇体系建设,以都市区为主引擎、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一体化协同发展格局加快形成

  浙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论述精神,把统筹城乡发展与统筹区域发展相结合,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快从原有的县域经济模式向都市区经济升级,将都市区作为生产力布局和人口集聚的重要空间。2011年,国务院审议通过《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20)》,提出打造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四大都市区,同年四大都市区建设被纳入浙江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标志着都市区这一浙江空间组织的重大战略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2020年,四大都市区常住人口和地区生产总值已分别占全省的58.8%和62.0%,日益成为带动全省经济发展和城乡融合的重大牵引极,大都市区作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引领带动乡村共富的主引擎,作用更加明显。

  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在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共同富裕中的纽带作用不断强化。2014年以来,义乌市、德清县、开化县等县(市)成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宅基地“三权分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小县大城”等相关改革经验受到国家采纳推广。2020年,桐庐县、宁海县、海盐县等十个县(市)被列入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

  小城市培育为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市民化和农民增产增收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浙江自2010年在全国首创启动小城市培育试点以来,已有48个试点镇进入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占全部试点镇的80%。2021年,《浙江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出台,以打造全国城镇协调发展标杆地、城乡融合发展样板区为目标,全面实施以人为核心、以高质量为导向、面向现代化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截至2023年底,浙江城镇化率已达到74.2%。

  (六)持续推进城乡融合制度改革,适应城乡一体化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更趋完善

  浙江按照习近平同志对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要求,聚焦关键改革领域,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2008年,嘉兴、义乌开展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探索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权益。2014年,浙江全面启动实施“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改革,加快推进确权、登记、颁证等基础性工作。2015年,围绕国家“努力实现一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目标,浙江全面启动以户口迁移、户口登记、居住证、人口信息管理和相关领域配套制度“五项改革”为核心的户籍制度改革。2019年12月,浙江提出建立健全城乡生产要素双向流动的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两进两回”长效机制,支持科技进乡村,引导资金进乡村,推动青年回乡村,促进乡贤回乡村,推动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迈入新阶段。2020年,浙江进一步部署开展新时代美丽乡村综合集成改革试点,统筹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林权改革和农村金融改革。

  城乡配套制度改革有力促进了城乡资源要素的双向自由流动,增强了农村发展的制度性动能,从深层次上激发了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活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全省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颁发承包经营权证660.23万本,颁证率达97.4%,巩固和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2015年底,浙江省政府提出全面放开县(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大中城市落户限制,户籍制度城乡一体化改革不断深化。到2016年,浙江已全面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建立起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城乡融合综合集成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目前,除杭州市区等少数地方略有限制外,浙江已全域实行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迁移制度。

  三、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关于以城乡融合推动共同富裕探索与实践的经验启示和理论价值

  共同富裕是包括5亿多农村居民在内的全体人民的期盼和梦想。大量研究表明,城乡差距过大是我国总体贫富差距偏大的主要原因之一。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融合,消除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在实质上的差别和身份上的落差,让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共享发展成果和现代文明,是共同富裕的重要目标。得益于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一系列超前谋划和实践探索,浙江城市与农村共生共荣、融合发展态势持续向好,也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与实践先行经验。

  (一)始终坚持城乡“一盘棋”,把城乡共同发展、共同致富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系统谋划、统筹推进

  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有其特定的社会历史根源,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收入差距、产业发展差距、公共服务差距,是共同富裕道路上的“拦路虎”。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始终坚持“一盘棋”思维,统筹城乡一体化,强调“统筹城乡发展居‘五个统筹’之首”,推动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在他看来,统筹城乡发展的短板在农村,加快农村发展不能就农村而谈农村。在此基础上,习近平同志进一步提出了“六个整体推进”的决策部署,在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领域进行了全方位布局,为推动城乡共同富裕搭建起全局性、整体性和系统性的工作框架。

  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城乡融合发展也是一个长期积累与不断完善的过程,推进共同富裕需要把城乡融合“一盘棋”的实践与现代化发展大局联系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马克思主义城乡发展理论基础上,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把城乡共同发展、共同致富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系统谋划、统筹推进。他指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总体概念,是对全社会而言的,不要分成城市一块、农村一块,或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各一块,各提各的指标,要从全局上来看”,这将城乡的整体发展升华到更深的层次、更高的境界。

  城乡“一盘棋”的全局性、系统性谋划,也进一步体现在全面小康、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中,不仅对带动城乡融合发展、农业农村繁荣、农民增收致富起到了统领性作用,给城乡发展提供了战略指引和行动指引,也为做好新时代城乡共富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从浙江的探索与实践到新时代以来的伟大实践都充分说明: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必须把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注重推进城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的创新举措良性互动、协同配合和有机衔接,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将城乡共富事业顺利向前推进。

  (二)始终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把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共兴共荣作为引领城乡共富最坚定的战略遵循

  城镇化是工业化进程中生产力和人口的空间布局不断优化的过程,是推动“三农”发展的强大动力。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推动我国城镇化水平持续快速提升。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结合浙江特点,明确“在市场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推进的同时,顺势应时地推进城乡一体化”,作出了“城市化要大城市、中小城市、中心城镇以及小城镇和新农村多层次推进,使更多的人住在城镇以上的单位”的系统部署。这一系列重要理念与实践成果,改变了“重物轻人”的传统城市化思维,真正把城市与乡村、市民与农民融为一体,引领浙江走上城乡一体、融合互促、共兴共荣的城市化发展道路。习近平同志对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论述和谋篇布局,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奠定了理论与实践基础,体现了对城乡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以人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并多次作出重要部署和批示指示。他强调:“要把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做好,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我们一开始就没有提城市化,而是提城镇化,目的就是促进城乡融合。”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从根本上对城镇化发展理念进行了大提升,更加注重人在城镇化中的主体地位和积极作用,扭转了“重物轻人”思维,在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把高质量发展作为主题主线,有效处理大中小城市的关系、城市与乡村的关系、农民与市民的关系,全方位、深层次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对促进城乡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从浙江的探索与实践到新时代以来的伟大实践都充分说明:顺应城市化发展中人口集聚和流动的趋势,走城乡一体、融合互促、共兴共荣的城市化发展道路,是符合现代化发展客观规律的,对城乡共同富裕起到了提质加速的战略支撑作用。

  (三)始终坚持城市乡村两手抓、两手硬,把城乡规划共谋、产业共兴、生态共治、交通共联、设施共建、服务共享作为促进城乡共富最重要的方法手段

  城乡一体化推进共同富裕,既需要城市建设与乡村建设齐头并进,形成各司其职而又彼此支撑的整体效能,又需要抓住实现城乡功能互补的前置条件,打通城乡融合链条上的关键环节,通过共谋、共建、共治、共享,将城乡差异带来的互补协作价值最大化。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既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做强都市圈,发展城市群,辐射带动县域经济和中心镇建设,又聚焦重点、靶向发力,协同推进乡村发展。这种关于城市和农村“两手抓”“抓重点”的实践探索,凸显了抓主要矛盾和抓矛盾的主要方面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这一科学思维方法在新时代推动城乡共同富裕进程中,更加具有科学、深刻的指导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顺应城乡融合发展大趋势,坚持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两手抓,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推动城市与农村各自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发展潜力得到有效释放。整体上看,新型城镇化战略立足城市,根植乡村;乡村振兴战略聚焦乡村,联动城市。推动两者全面对接,功能互补,加快“双轮驱动”,是实现城乡发展现代化、推动城乡共同富裕的关键手段。

  城市与乡村不是阻碍发展的地域“界限”,两者的发展相互统一于现代化进程中。忽略两者共荣共生的关系,就城市抓城市或者就“三农”抓“三农”都是不全面的。从浙江的探索与实践到新时代以来的伟大实践都充分说明:联动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聚焦重点领域,找出造成城乡差距的关键环节、关键点位、关键堵点,通过资源优化配置手段,由表及里层层突破,以点带面解决制约城乡融合的矛盾问题,才能实现差异基础上的互利互补与共同繁荣。

  (四)始终坚持破除城乡二元体制,把建立缩小城乡差距的长效制度作为带动城乡共同富裕最关键的突破口

  城乡二元体制,是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主要原因,也是制约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主要障碍。全面深化改革,抓好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创新,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关键所在。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始终强调破旧立新,坚持把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性障碍作为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关键。他明确指出,“推进城乡一体化就是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务必改革开放促‘三农’”,把通过市场化改革来消除束缚“三农”发展的制度障碍作为重中之重,并通过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形成让农村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农村经济增长方式加快转变、农村财富源泉充分涌流的发展体制和机制。

  以改革建立长效制度来破解城乡二元对立的思想,是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的鲜明特点,也始终贯穿于新时代推进城乡融合、迈向共同富裕的伟大实践中。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要顺应城乡融合发展大趋势,破除妨碍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壁垒,促进发展要素、各类服务更多下乡,率先在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放眼全国,要清醒看到,在新时代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过程中,城乡要素流动不顺畅、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依然存在,影响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根本消除。这就要求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改革创新激发城乡融合发展活力。

  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关键在于推进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改革。从浙江的探索与实践到新时代以来的伟大实践都充分说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必须做好融合工作,而融合的关键就在于发挥制度的力量。探索建立一套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既是浙江实践得出的宝贵经验,也是根据中国国情探索城乡共富给出的答案。尽管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但只要坚持以改革的思维谋划推进长效机制创新,就能加快打破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性壁垒。

  (五)始终坚持守住共富路上“一个都不能少”的底线,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进城乡共同富裕最基本的落脚点

  努力让每一个人都过上好日子,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遵循。在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的过程中,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让优质服务和设施向农村延伸,是在发展中解决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举措。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强调,“让百姓过上富裕安康幸福的生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是我们发展的根本目的;让不同区域的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同等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是我们统筹区域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他坚持把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公共服务的保障与人口素质的提升作为缩小城乡差距的抓手,指出要不断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民生是最深的关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在论述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时,他进一步指出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缩小城市与农村在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障待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方面的差距。“十三五”期间,我国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困难群体倾斜,着力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

  城与乡虽然有差别,但城乡融合发展的根本出发点是保障和改善城乡民生,让城乡居民一起过上好日子。从浙江的探索与实践到新时代以来的伟大实践都充分说明: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要始终把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置于突出位置,实施政策、采取措施、开展行动都要把是否有利于民生福祉放在第一位,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领域精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切实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均等性、有效性和可及性。

  四、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着力打造城乡协调发展引领区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并作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的重要论述。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强调,要把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收入差距作为主攻方向,进一步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浙江将紧扣“城乡协调发展引领区”战略定位,着力推进更高水平城乡一体化,力争率先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为探索实现城乡全面融合、乡村全面振兴、城乡共同富裕,加快迈向中国式现代化的有效路径作出先行示范。

  (一)在接续奋斗中准确把握城乡共同富裕的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今后15年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窗口期”。浙江要紧紧抓住窗口期,通过接续奋斗,不断开创城乡融合发展新局面。一是准确把握持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新要求。千方百计拓宽农村居民增收致富渠道,着力增加农村低收入群体收入,继续保持城乡居民收入比各省区最小的发展优势。二是准确把握高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要求。切实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形成多元投入格局,促进更多资源要素向乡村集聚,稳步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三是准确把握全方位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新要求。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充分发挥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的作用,在先行先试中厚植制度性机制性优势,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

  (二)在创新改革中持续激发要素合理配置的新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向改革要动力,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浙江要深入破除城乡制度壁垒,创造性推动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城乡要素流动配置的动力和活力。一是稳慎探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依托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以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为重点,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二是着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实施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健全新型居住证制度,全面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探索实施“人地钱挂钩”制度,鼓励农业转移人口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权益。三是积极畅通人才、科技、资金下乡通道。加快完善乡村招才引智引资机制,引导大学生及有资金、有经验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乡村激励机制,优化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加大乡村振兴领域科技和金融支持力度。

  (三)在融合发展中加快构建城乡协调共富的新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要建设繁华的城市,也要建设繁荣的农村,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强调,乡村振兴潜力无限、大有可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浙江要继续统筹实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两大战略,加快形成城乡互促共进、一体共富的新发展格局。一是进一步优化城镇体系。全面提升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四大都市区和中心城市能级。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提升发展中心镇、特色小镇,推动千年古城复兴,重塑县域活力,培育现代化城市。二是进一步夯实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基础。推动城市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优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健全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三是进一步提升城乡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和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建设,一体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和未来乡村建设,推动建设百条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开展千个未来乡村建设试点,建设万个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按照未来社区建设理念,推动老旧社区“微改造”和新社区建设,提升社区现代服务能力。

  (四)在优先发展中全面打造农业农村振兴的新气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的五大振兴目标,加快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设内生动力强劲的现代化强村。一是着力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建设农业科创高地,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实施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计划,用城市的工业来延长农业的产业链条,用城市的服务业来丰富农村的产业业态。二是积极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激活农村集体“三资”,探索推广“飞地”抱团、集体资产入股、强村公司、共富车间等模式,做强村集体经济。在保护农村农民利益前提下,吸引工商资本导入新产业新业态,进一步拓宽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支持和引导村集体扩大公共服务投入,加强对低收入村民、困难村民的关怀照料。三是更好发挥数字化改革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作用。推进“浙农”系列应用开发,逐步打造“浙江乡村大脑”,迭代建设“浙农富裕”重大应用,打造省、市、县、乡、村、户六级一体贯通的集体经济数字应用“浙农经管”,全面提升农村治理和发展的现代化水平。

  (五)在共建共享中不断拓展创造美好生活的新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幸福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共同富裕要靠勤劳智慧来创造。”浙江要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的发展能力和致富本领,激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强大内生动力。一是加强农民就业服务保障。深化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实施乡村工匠和服务人才培育行动。完善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教育及技能培训机制,重点提升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二是提升农民创业发展动能。鼓励和支持农村居民、返乡农民工参与发展种植养殖、休闲旅游、电商、文创等乡村特色产业。创新涉农金融产品体系,为农民创新创业提供优质普惠的金融服务。三是畅通先富带后富的有效路径。深入推进全域党建联建,用好结对帮扶、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等有效机制,充分调动集体、企业、公益组织等多方力量,广泛凝聚全社会投入乡村建设、带动农村居民勤劳致富的强大合力。

  (课题负责人:潘毅刚 郑晓峰 廉军伟)


浙江日报 习近平在浙江关于共同富裕的探索与实践 00013 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
到打造“城乡协调发展引领区”
2024-06-21 26915401 2 2024年06月2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