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厚爱 有畏有为
谢雨翔
“受处分后的村干部薪酬待遇和职务调整该如何执行,有了这份指引文件,让我们的工作更加规范,也更有底气了。”鹿城区藤桥镇党建办潘国辉说。
此前,由于缺乏明确规范,鹿城区各街镇党委针对村社干部受处分后的职务、薪酬待遇调整不一,执行难度大。“甚至在个别村社干部眼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处理只是一时‘脸面’挂不住,在此之后依旧我行我素。”鹿城区纪委监委相关工作人员说。
村社干部党纪政务处分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离不开制度的保障。去年4月,鹿城区纪委监委与区委组织部、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以及各街镇分别进行专题会商,制定了《鹿城区村社干部受处分(处理)后执行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明确党纪政务处分与工作报酬、评选先进等挂钩衔接,重点对村社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处理)后薪酬待遇调整和职务调整等作了详细规定,明确每一种处分该如何扣发或减发工资奖金。
根据该《工作指引》规定,截至去年年底,鹿城区共有16名村社干部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并按照规定扣发奖金。
严管有力度,厚爱也要有温度。一直以来,鹿城区纪委监委在执行党纪政务处分后半篇文章的过程中,定期回访教育受处分的人员,帮助受处分人员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执行组织的处分决定。丰门街道某村村委委员单某因赌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工作积极性受挫,该街道纪工委在得知其情况后,第一时间启动了谈心谈话。经过几次谈心谈话,单某的工作状态明显得到了改善。在村社拆迁攻坚中,单某主动担当、奋战一线,实现400余户签约率100%,共拆除旧房面积10余万平方米。
“下一步,鹿城区纪委监委将加大对《工作指引》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相关措施,让村社干部真正对党纪国法存敬畏、知戒惧,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鹿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