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生态破坏者为保护者
王杨军 抄鹏飞
“我愿意主动承担保护湿地,守护京杭大运河生态环境的职责,积极向亲友、邻里宣传禁渔、保护运河湿地生态的法律法规,参与保护运河湿地生态环境的义务巡查活动。”1月15日,在杭州上城区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当事人顾某某完成了第一次运河湿地巡查,迈出了从湿地生态环境“破坏者”成为“保护者”的第一步。
去年,顾某某曾多次实施非法捕鱼,当年8月11日晚顾某某被抓获。经过调查,顾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考虑到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初犯、认罪认罚等情节,拟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事实上,顾某某的行为确实对湿地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失,但念其无固定收入来源,家庭条件困难,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上城区“六长”联动机制的推动下,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劳务代偿”替代性修复方式的可行性、实效性达成统一意见。
上城区的创新举措,让破坏者现身说法,积极发挥宣传员作用,提醒身边人提高对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仅起到了更好的警示作用,还充分考虑到违法者的家庭情况,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近年来,上城区林长制办公室牵头积极探索替代性生态修复新路径,2023年办理的杭州市首例“以认购林业碳汇替代生态损害赔偿”案件,丰富了杭州地区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履行方式,让“破坏者修复、损害者赔偿”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下一步,上城区将继续发挥“六长”联动保护生态环境机制优势,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全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地见效,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变为现实。
(王杨军 抄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