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专版

  杭州泽大技工贸实业公司经股东会讨论决定,本公司决议解散,公司已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请各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对自己是否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作出决定,并于该期间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本公司将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注销公告

  杭州泽大技工贸实业公司

  2024年1月8日


浙江日报 专版 00011 2024-01-10 浙江日报2024-01-1000013;浙江日报2024-01-1000012;浙江日报2024-01-1000018 2 2024年01月1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