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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专刊

  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土地成交后的总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上述地块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名开始日前仍欠缴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竞买的除外】。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网上报名过程中,需各自申请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上传由共同竞买人分别盖章或签名,且应在网上认真填写联合各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出资比例。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

  三、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帮助中心”,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9层。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新自然告字〔2023〕28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入绍兴市新昌县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交纳和竞价原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经29号、2023年经38号、2023年经39号、2023年经41号地块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9∶00至2023年12月7日16∶00前;2023年经26号、2023年经27号、2023年经28号地块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9∶00至2023年12月11日16∶00前。

  (二)竞买保证金

  地块的保证金应当在网上报名时间即:2023年经29号、2023年经38号、2023年经39号、2023年经41号地块在2023年11月27日9∶00至2023年12月7日16∶00内缴纳到指定账户(不得委托第三方代缴),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16∶00(应实际到账,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2023年经26号、2023年经27号、2023年经28号地块在2023年11月27日9∶00至2023年12月11日16∶00内缴纳到指定账户(不得委托第三方代缴),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16∶00(应实际到账,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竞价原则

  上述地块网上拍卖交易不设底价,2023年经26号、2023年经27号、2023年经28号、2023年经29号、2023年经38号、2023年经39号、2023年经41号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确定竞得入选人的具体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2023年经26号地块竞得者需在地块内建设一定数量(约10260平方米)的回购安置房,其套型要求为按照建筑面积80平方米、100平方米、120平方米、140平方米四种基准套型,套型建筑面积正误差不超过5平方米,不得出现负误差,80平方米套型约8套,100平方米套型约22套,120平方米套型约42套,140平方米套型约17套。安置房实行毛坯交付,建成后由安置保障单位高投集团以均价8770元/平方米进行回购(回购协议另行签订)。安置房原则上应按栋集中布置,按照建筑面积80平方米、100平方米、120平方米、140平方米四种套型确定,中拍方在方案设计阶段需征求七星街道办事处的意见,须按以上套型的数量分别按不少于1∶1.2的比例供安置户选择。

  安置房回购款支付方式:安置部分项目地基和基础部分工程中间结构经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回购款的30%;安置部分房屋主体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回购款的60%预付款;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按不动产权证记载面积结算并付清余款。

  (二)若2023年经28号与2023年经27号地块为同一中拍方,可统筹考虑规划布局。

  (三)2023年经26号、2023年经38号、2023年经39号地块竞得者须先严格按照《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自行负责地质灾害的治理和配套建设,在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须签订《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

  (四)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2023年经26号、2023年经27号、2023年经28号的土地出让价款自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九个月内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其中签订《网上交易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2023年经29号、2023年经38号、2023年经39号、2023年经41号的土地出让价款自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五)2023年经26号、2023年经29号、2023年经41号的中拍方在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七星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监管协议。2023年经27号、2023年经28号的中拍方在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南明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监管协议。2023年经38号、2023年经39号的中拍方在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高新园区管委会签订项目监管协议。

  (六)上述地块在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发现存在矿石(含砂石)资源的,严格按照《新昌县涉矿工程项目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资源利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新矿管办〔2022〕1号)进行处置;发现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风险的,应立即停止开发利用活动,采取防止污染扩散措施,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七)2023年经26号地块内现有渠道保留,可适当改道并满足排水功能,确保防洪安全;2023年经27号、2023年经28号地块建设时需符合周边地块文物保护工作要求。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九)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未竞得人所交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个工作日退还(不计息),需凭本单位退款指示函及其他有关手续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科(0575-86230400)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十一)竞买人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因浏览器使用不当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二)如有不明,对竞买规则、网上交易系统及出让地块情况的有关问题可咨询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科,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江滨西路588号。联系方式:

  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 0575-86240031

  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科

  0575-86259937

  新昌县七星街道办事处

  0575-86262020

  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

  0575-86501571

  新昌县高新园区管委会

  0575-86128939

  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新自然告字〔2023〕28号

  经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3年12月8日、12月12日(各地块拍卖时间详见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位于新昌县七星街道馒头山村2023-1号地块等七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见表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7日


浙江日报 专刊 00015 2023-11-17 浙江日报2023-11-1700007;浙江日报2023-11-1700003;浙江日报2023-11-1700004;浙江日报2023-11-1700005;浙江日报2023-11-1700006;浙江日报2023-11-1700008 2 2023年11月1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