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勤明同志不再担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3年11月3日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孙勤明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职务。
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孙勤明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