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鸣珠同志逝世
本报讯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离休干部金鸣珠同志(享受副省长级医疗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23年9月9日在杭州逝世,享年97岁。
金鸣珠同志是山东省泗水县人,1944年9月参加革命工作,194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山东省泗水县北陈村公安员、民兵副指导员,曲阜县五区青救会副会长、会长,第三野战军三纵八师支前排长,曲阜县小雪区委委员,浙江省杭县公安局审讯股副股长、股长,杭县乔司区委委员、区长,县公安局局长,县委委员,杭州市公安局处长,钱塘联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公安局长,余杭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兼公安局长,萧山县副县长兼公安局长,县委副书记、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杭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