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狗被拘,不冤
沈彬
近日,一则“情侣因吵架从8楼将萨摩耶扔下”的信息在网上流传,引发网民关注。5月8日晚,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分局通报,经前期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对王某华(男,40岁)高空扔狗行为,以涉嫌高空抛物罪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高空抛物和虐杀宠物这两大舆论沸点议题,集中到一个新闻当中,自然形成了乘数效应,让事件被公众广泛关注。
曾经,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好好地走在路上也可能遭遇无妄之灾。近几年,我国对于高空抛物的依法治理进入了快车道。2020年12月,刑法修正案(十一)被表决通过,其中增设了“高空抛物罪”,它是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高空抛物罪是典型的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这意味着,高空抛物行为本身就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而不需要造成他人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立法的目的就是从源头上立起刑事法律的高压线,保护“头顶”上的安全。此外,民法典也进一步明确物业公司的管理责任,以及公安机关的调查责任,杜绝之前对高空抛物所谓“连坐制”的一刀切规定。
可以说,如今遍地钢筋水泥的城市,由刑法、民法典共同撑起了一片法治的晴空,对于高空抛物行为绝对不会姑息纵容。而这次事件当中,王某华撞到了法律的红线上,从8楼的高空将一只至少十数斤的宠物狗抛了下来,哪怕没有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行为本身是对不特定的公众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也必然受到法律的惩处。
冲动是魔鬼。冲动时置公共安全于不顾、置法律于不顾,用高空抛物来宣泄负面情绪,结果就是损人害己,国法不容。这类因为冲动而高空抛物的个案已经发生过多次。前不久,嘉兴一名男子在与妻子吵架时,将锤子、菜刀扔下8楼,结果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2个月。但是,王某华显然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
在现代社会,猫、狗等伴侣动物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情感角色,和人有着紧密的情感联系。因此,本案不仅涉及高空抛物,还涉及虐杀伴侣动物的行为,这又涉及虐待动物的法律问题。如何完善法律、普及理念,推进动物保护,同样值得关注。
总之,高空扔狗行为是双重的冒犯和伤害,逾越了双重的底线。一方面,它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踩踏法律红线;另一方面,也违背了公序良俗,构成对于特定群体的情感的伤害。希望通过这起公共事件,既能强化公众对高空抛物违法性质的清晰认知和法律常识,也能更多地达成善待动物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