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浙江省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2年9月29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查了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债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查了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债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省级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