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
记者 蒋欣如
本报杭州9月29日讯 (记者 蒋欣如) 9月26日至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在杭州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浙江省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规定》《浙江省推进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等6件法规;作出关于修改1件法规、废止1件法规的决定;批准5件报批法规;审议通过8个专门委员会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省人大常委会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新任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会议期间还召开了部分省人大代表座谈会。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即将召开,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头等大事。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依法履职、担当尽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大会之后,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浙江的生动实践;认真组织实施重点履职任务,抓好立法、监督项目组织实施,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深化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建设,努力将其打造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夯实人大工作民意基础、服务助推“两个先行”的示范窗口;扎实推进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提供坚实保障;认真总结五年来省人大工作,谋划今后五年履职思路,高质量起草常委会工作报告;组织筹备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全力以赴做好各环节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书记,常委会其他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省政府有关副省长和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部分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