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优驾容错3.0”下月上新
推出11条“首违警告”轻微违法行为
记者 王晨辉 孙磊 通讯员 郑熠炯
本报杭州11月24日讯 (记者 王晨辉 孙磊 通讯员 郑熠炯) 记者11月24日从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轻微交通违法“优驾容错3.0”措施,下月起将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强化升级并实施。
“优驾容错”是2019年4月杭州交警基于城市大脑应用推出的便民措施,根据当时的规定,3个月内小型非营运车辆无杭州范围内交通违法行为,首次发生在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高架道路以外道路,违反错峰限行规定通行等三种类型交通违法行为的,予以警告,不进行罚款及记分。
通过“优驾容错”,2020年杭州已有193万起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今年3月,杭州交警推出“优驾容错2.0”措施,将“优驾容错”范围和时间扩大。“优驾容错2.0”推出至今,超过195万起小型非营运车辆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
为了让驾驶人开车更加文明、执法更有理性、城市更有温度,从2021年12月1日起,杭州交警将在原有的轻微违法“优驾容错2.0”管理措施基础上,调整和扩大轻微违法首次警告的范围,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及宽严相济的原则,提高执法有效性和针对性。
“优驾容错3.0”措施中,机动车有未按导向车道行驶,但未影响相关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的等11条违法行为之一,连续3个月以上在杭州市范围内无该违法记录的,对该首次违法进行口头警告教育,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不予处罚。
此次升级后,“优驾容错”的适用对象不再局限于小型非营运车辆,而是面向所有机动车。且对于新推出的11条“首违警告”轻微违法行为,前提是连续3个月以上在杭州市范围内无该违法记录。以违反交替通行规定为例,如果在3个月以上无违反交替通行规定的记录,就可适用“首违警告”,即便在3个月内有其他交通违法,也不受影响。
据介绍,“优驾容错3.0”实施后,原“优驾容错2.0”措施继续实施,但驾驶机动车超速未达20%的、机动车停车越线、违反交替通行规定、未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4条违法行为列入3.0版清单后,2.0版的措施不再重复适用。
在“优驾容错3.0”中,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除闯红灯、骑快车道、逆向行驶、非机动车驶入高架快速路四类行为以外的且不涉及扣车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之一的,同时,连续3个月以上在杭州市范围内无该违法记录的,对该首次违法进行口头警告教育,不予处罚。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优驾容错3.0”版本的推出,对于广大驾驶人员而言有了更多被“放一马”的机会,但也应该认识到,驾车上路“安全第一”,更需要进一步自觉提升驾驶过程中的守法意识,保持文明行为与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