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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观点

数字红利,宜导不宜堵

  最近遇到这么一档子事:我所居住的小区业主一致想要动用维修基金清洗大楼外立面,但这事迟迟无法“落听”,为什么?原来小区尚不具备成立业委会的条件,社区对物业管理方提出要求,要动用维修基金必须提交书面的投票表决意见。有业主脑子灵活,在业主群内发起群接龙,同意者留下大名和户号即可。眼看业主们就要达成共识,物业管理方却苦口婆心劝大家放弃此举,原因是群接龙的方式不够正式,社区不接受这个结果。业主们很纳闷:群里业主都经过物业实名认证,数字表决高效便捷,留痕可查,为何就不能作数?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而“业主共同决定”也并不复杂,在法律有效性层面表达真实意图即可。其实梳理新闻便可知,数字化改革的触角,已经向这项权利延伸。

  2020年9月,杭州就上线了“城市大脑”业主决策电子投票表决系统,以便主管部门及街道、社区根据收集的小区业主需求情况,及时对接并做好具体服务指导工作。这项智慧物管创新工作2019年开启至今,并未向全部小区覆盖。由此看来,“城市大脑”的某些数字智慧,传导到“末梢神经”的过程还得加速。

  这件“小事”,也给基层数字化改革提供了一些启示。数字第一城、“掌上办事之省”的盛名之下,基层工作的“数”商,往往决定了一项数字善政能否顺利推进、快速推进。如何让某些数字化改革创新项目不只是看上去很美,而是用起来很爽;如何让老百姓不只是从新闻中获知某项数字化改革成果,而是从身边体验中与之不期而遇,仍需要基层管理部门破除畏难情绪,提高主动性,积极作为。哪怕小到街道、社区,也要善用集成思维,链接数字系统,向上对接已有数字化应用、数字化成果,向下对接群众需求,当好改革红利的传导者乃至创造者。


浙江日报 观点 00007 数字红利,宜导不宜堵 2021-04-16 22394351 2 2021年04月1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