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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观点

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强调,要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防止学习和工作“两张皮”。

  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必须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尽心尽力做群众满意、高兴的事。浙江正在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其本质正是以人民为中心,提升省域治理现代化水平,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干部必须有办事素养和能力。一要勤于思考。有些事是错综复杂的,要真干好,就要勤于思考,学会分析综合,把情况搞清楚,把关系理顺,把措施做具体,这样才能把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要善于总结。总结经验是学习理论、提高认识、搞好工作和增长才干的重要环节。要想把实事越干越多、越干越好,必须学会总结,使学习步步深入,认识不断提高,经验日益增多,干事更加自觉。

  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关键是联系实际,解决问题。没有实打实、硬碰硬的“解题”姿态,没有雷厉风行、见底收效的求实作风,是不可能抓好落实的。抓落实,就是要事情定了就办、办就办好,打了雷就要下雨;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好工作中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务求实效,力戒虚功。虚功有种种表现,诸如: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畏首畏尾,不推就不动;疲疲沓沓、拖拖拉拉,敷衍应付、作风飘浮,工作抓而不细、抓而不实,等等。这些虚功,失去了“真”和“实”,发展下去就是“假”和“虚”。对此,要坚决纠正。

  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就是要发扬党的求真务实作风。有求实态度才有进取的契机,有务实方法才有乐观的效果。唯有如此,才能为群众把实事办好。


浙江日报 观点 00007 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2021-02-23 22149799 2 2021年02月2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