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要闻

“浙冷链”让冷链食品有迹可循

  本报杭州11月30日讯 (记者 陈宁 见习记者 李娇俨) 记者从我省第五十七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针对近期多地出现在冷链食品包装上检测到新冠病毒阳性的情况,当前,我省已通过防物、防人、建立冷链食品可追踪的系统等三方面工作,对冷链食品及其他境外输入货物进行严格管控。

  据省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防物”方面,相关部门将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进口冷链食品和物品的管理措施,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的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由国际货运航班或经过港口运输至国内的进口货物,对运输工具和产品外包装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实现全流程闭环管控可追溯。对于入境旅客托运的行李外表面,在入境通过传送带前,原则上也需要经过统一消毒。

  与此同时,我省制定了浙江省入境物品及相关工作人员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指引,明确将涉及进口冷链食品查验、装卸、运输、贮存、加工、销售等环节工作人员,其他生活用品进口货物、入境旅客行李等物品查验、装卸等环节工作人员作为重点防控对象,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并开展紧急疫苗接种,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强化健康监测管理。目前,我省已经在组织航空、海港口岸场所对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集中核酸检测工作,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为了持续优化完善“浙冷链”系统,扩大“冷链食品溯源码”应用覆盖面,强化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严格“浙冷链”追溯,我省还建立了冷链食品的可追踪系统。持续关注来自重点国家和地区的高风险企业产品,建立进口冷链食品随附外包装核酸检测和消毒处置证明制度,严防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和物品输入的风险。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浙冷链”让冷链食品有迹可循 2020-12-01 浙江日报2020-12-0100008 2 2020年12月0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