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林天干请求辞去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2020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林天干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林天干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