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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观点

  我分公司拥有对湖州新耀华不锈钢管有限公司、杭州南国控股有限公司、杭州宏达铸造有限公司、杭州久旺铸锻机械有限公司、杭州宇华废钢回收有限公司共计五户不良债权资产。截至2020年9月30日,上述五户债权本金余额63864743.59元,利息(含罚息、复利等)50815956.16元,代垫费用161657.00元,债权金额共计114842356.75元。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五户债权进行组包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有意向者请登录华融网站(www.chamc.com.cn)中的业务动态栏查询详情。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期限截止日前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6713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汪先生(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0年11月13日

  我分公司拥有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收购的对绍兴齐振进出口有限公司的不良债权及其从权利。截至2020年9月25日,绍兴齐振进出口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为15848444.78元,利息13397342.07元(本金利息数据为我公司内部数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该债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保证人徐金忠、孔庆亚提供最高额31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徐金友、林琴提供最高额21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孔庆海、钱红雅提供最高额21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绍兴县金圣达布业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21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绍兴金海曼针织服饰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21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我分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日和2019年12月11日在《浙江日报》刊登了上述债权的公开处置公告,公告期内无投资人向我分公司提交参与公开竞价的意向书。现我分公司拟以执行和解方式进行处置,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联系我分公司并提交书面函件。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6713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汪先生 (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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