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收购的温州雄丰塑业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处置。截至公告日,温州雄丰塑业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15880700元,暂计至2018年11月20日的利息为2899757.93元,另有代垫费用39500元,随本户债权一同转让。本户债权由浙江雄丰包装有限公司、立天集团有限公司、徐乃锭及陈小姜提供保证担保,由温州雄丰塑业有限公司以其坐落于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双龙街南侧、苍南县龙港镇湖前塑编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最高额为1800万元的抵押担保。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571)87837988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汪先生 (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9年8月2日
我分公司拥有对浙江金威实业有限公司的不良债权及其从权利。截至公告日,浙江金威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34919310.28元,计算至2017年9月30日的利息8088709.76元。该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由浙江金威实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中路2-1号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最高额5068.20万元抵押担保,抵押物证载建筑面积16314.8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2750.52平方米;由浙江金威实业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机器设备提供最高额1527.20万元抵押担保;并由智慧控股(江陵)投资有限公司、新永茂科技有限公司、胡骏东、缙云县食全食美厨具有限公司、胡金高、胡芳分别在相关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7988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汪先生 (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9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