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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社会

  银行受托资产包拍卖公告

  受委托,兹定于2017年9月25日下午3时整在凯利大酒店三楼汉雅厅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如下表:

  二、接受咨询时间:即日起到2017年9月22日止,有意者请与本公司联系。

  三、展示时间:即日起到2017年9月22日止。

  四、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报名时间:请竞买人于2017年9月22日下午5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入本公司指定账户,并于2017年9月25日上午11时30分前携保证金付款凭证和有效证件前来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有效证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和公司授权书,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

  六、竞买人资格:

  1.交易对象信誉良好,能够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执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七、说明:

  1.债权的抵押情况详见《浙江日报》2017年8月9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受托资产处置公告。

  2.登录本公司“诚拍网”www.chengpw.com获取更多详情。

  八、联系电话:

  (0574)87869881、87810776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附:拍卖清单

  出让地块位置示意图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绍市国土告字[2017]9号

  上述地块的规划要求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竞买人在报名前可向规划部门详细了解规划设计要求的相关情况。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目前仍然欠交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方式

  上述地块先以拍卖方式出让,如在报名期限内具备申请条件的竞买人不足三人,则自动转为挂牌出让。

  本次出让不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当场宣布。

  四、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绍市国土告字[2017]9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于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10月9日的工作时间内,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67号国土窗口(地址: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获取上述资料。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交纳保证金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10月9日下午4时整前的工作时间内。

  报名地点: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67号国土窗口。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10月9日下午4时整。

  六、如该地块报名的竞买人不足3人,则该地块在2017年10月10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拍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挂牌的竞买人可持规定的报名资料及竞买保证金,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67号国土窗口办理挂牌报名手续(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即转为挂牌竞买人)。

  若转为挂牌出让,我局将于当日在《中国国土资源报》、《浙江日报》、《绍兴日报》、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xztb.gov.cn)、绍兴市国土资源局网站(td.sx.gov.cn)上公告。

  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下午4时整。

  挂牌报价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9日下午3时整的工作时间内。

  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现场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要求报价的竞买人在报价截止日下午3时前填写《挂牌出让现场竞价申请表》,并交给挂牌工作人员,出让人在报价截止日下午3时10分组织要求现场竞价的竞买人参照拍卖方式进行现场公开竞价。

  挂牌报价地点:报价截止日上午11时30分前,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中心616室);报价截止日下午2时30分起,调整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上述地块的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日当天报名的,保证金的支付必须为可在绍兴市越城区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行社汇票。如竞买成交者无违约,保证金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2.上述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在成交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全部缴清,其中,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应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保证金)。

  3.竞买人如属绍兴市直国有企业,报名时须出具国资管理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批准文件。绍兴市越城区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绍兴市越城区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4.出让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须当场与镜湖管委会签订《项目开竣工监管履约协议书》,并于签订协议后一周内向镜湖管委会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

  5.越城区(镜湖)中心区8-5号地块内沿后墅路有10KV架空线予以保留,越城区(镜湖)中心区8-6号地块A区块内沿后墅路有10KV地埋电缆及燃气管线予以保留。竞得人在施工时注意保护,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6.上述地块竞买人资格由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负责审定。

  八、联系方式及保证金交纳银行账户

  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周女士

  电话:(0575)88024297、88207190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区(高新区)分局:

  罗先生  电话:(0575)88008816

  高女士  电话:(0575)88612497

  绍兴市规划局越城区(高新区)规划分局:

  黄女士  电话:(0575)88019169

  开户单位: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

  账号:0900001466337600010

  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17年10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越城区(镜湖)中心区8-5号、越城区(镜湖)中心区8-6号等2幅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15日


浙江日报 社会 00010 2017-09-15 浙江日报2017-09-1500015;浙江日报2017-09-1500017;浙江日报2017-09-1500019;浙江日报2017-09-1500018;浙江日报2017-09-1500022;浙江日报2017-09-1500014;浙江日报2017-09-1500020;浙江日报2017-09-1500016;浙江日报2017-09-1500021;浙江日报2017-09-1500009;浙江日报2017-09-1500005;浙江日报2017-09-1500006;浙江日报2017-09-1500012;浙江日报2017-09-1500007;浙江日报2017-09-1500008;浙江日报2017-09-1500013;浙江日报2017-09-1500010;浙江日报2017-09-1500011 2 2017年09月1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