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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吴中春遗失宁波世纪金源购物中心开发有限公司2张发票,发票代码:3302164320,发票号:03521245,金额:20万元;发票代码:3302162320,发票号:0614930,金额:10万元,现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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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贝绿洁具有限公司遗失美集物流运输(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签发的正本FCR NGB538101,声明作废。
遗失 税务登记证(正本),浙联3301035803080420001J,杭州市下城区华大姐面店,法定负责人:华月兰,代码133011670927,号码00309851—00310000,声明作废。
我分公司拟公开处置对浙江三荣建设有限公司的不良债权,截至2016年12月21日,该户债权总额50613212.68元,其中本金48500000.00元、利息2104012.68元,经法院确认由债务人承担的垫付评估费用为9200元,担保形式为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由浙江国鑫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江山市双塔街道环城西路12号、12-1号、12-2号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总建筑面积2423.3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733.60平方米,房产权证:江房权证须股字第02117-02119号,土地使用权证:江国用(2007)第4-240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金额2934万元,并由浙江国鑫房地产有限公司、宣城市国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程志善、蔡爱芳、程肖华、周芳花、程秋华提供保证担保。上述抵押物的权证编号、抵押面积、抵押金额等以权证登记为准。
我分公司已于2017年6月1日在《浙江日报》刊登了上述债权的公开竞价处置公告,处置公告期内有一名投资人有意向参与竞价,该投资人已向我分公司提交公开竞价书面意向书并缴纳竞价保证金;现我分公司按规定补登本次公开竞价公告,公告有效期自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8日,有意向者可在本次公告有效期内提交书面意向书并按我分公司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若公告期间无其他投资人有明确竞价意愿并按我分公司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我分公司拟将本户债权协议转让给现有意向投资人。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有意向者请登录华融网站(www.chamc.com.cn)中的处置消息栏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发布的债权处置公告中查询详情。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571)87837988 传真:(0571)87836734
公告期内还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汪先生(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7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