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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场修复振兴 检察机关护航

  本报讯 (记者 翁浩浩 通讯员范跃红) 因为在禁渔区使用网目对角距离只有5毫米的“断子绝孙网”,非法捕捞幼鱼幼虾等海产品共计220箱,台州渔老大林某如今不仅面临行政处罚,还将受到刑罚制裁。在台州市检察院的监督下,日前,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将林某移送当地海警部门,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侦查。

  6月27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自27日起至今年底,省检察院将在我省沿海的宁波、温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各市检察院部署开展破坏浙江渔场渔业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检察机关对海洋渔业执法开展专项立案监督,这在全国还是第一次。

  据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立案监督专项活动,检察机关将重点监督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和污染海洋环境犯罪。坚决查处严重破坏海洋渔业和环境资源背后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不规范、不公正行为,杜绝海洋渔业、环境执法中的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乱象。同时,检察机关将与海洋渔业监管等行政执法机关、公安(边防、海警)机关等部门联动,建立起海洋渔政执法、环境执法常态化的信息共享、移送机制,以法治护航浙江渔场修复振兴计划。

  今年5月以来,台州、舟山、宁波象山等地的检察机关已先行开展对破坏渔业资源犯罪的监督。据初步统计,截至6月24日,全省检察机关已监督海洋渔业部门向公安(边防、海警)移送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6件、48人,公安(边防、海警)已立案15件、47人。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渔场修复振兴 检察机关护航 2016-06-28 1660171 2 2016年06月2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