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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理论视野

坚守责任担当
敢于执纪监督

  作为党的诞生地,嘉兴市纪委始终牢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全面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不断提升监督的深度、执纪的力度和问责的强度。

  推动责任落实抓监督

  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否履行到位,既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前提,也是纪委开展监督的重点内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督促推动各级党委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建立责任清单。指导各级制定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等“三份责任清单”,做到内容具体、节点清晰、可检查、可追责。同时,每年初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分解给党委、政府领导,实行清单制、项目化管理,并推行签字背书制度,确保责任有效落实。

  开展报告评议。连续两年实现7个县(市、区)、96个市级机关部门、73个乡镇(街道)党组织书面报告的“全覆盖”。今年,市委副书记、市纪委常委班子以及市纪委委员专题听取各县(市、区)和市级重点部门党委(党组)“一把手”口头报告,并由市纪委委员进行评议、质询和反馈,对于存在的问题,市纪委全过程督促整改到位。

  强化“一案双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追究力度,市纪委对2014年度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4家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及结果运用暂行办法》,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加大追责力度,真正把责任落实下去。

  聚焦主业主责抓监督

  “三转”是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所在、形势所需。针对以往 “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和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等问题,我们按照“三转”要求,全面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完成了机关内设机构的调整和议事协调机构的二轮清理,监督执纪部门数量和人员力量分别占机构数的64%和人员编制数的74%,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37个减少到18个,把主要力量集中到执纪监督问责一线。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228件,同比增长69%;立案42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0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6人。同时,积极探索实施案件线索管理上收一级、“两规”措施使用审批下管一级等措施,落实了特勤陪护人员专项编制,在全省率先组建公安特勤看护队伍。加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连续12年保持案件“零申诉”。

  强化正风肃纪。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对全市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出台常态化推进正风肃纪意见,建立作风评价机制,对2014年度全市作风效能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组织机关“中梗阻”、权力不透明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50个与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关系密切的重点岗位开展满意度测评。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高密度检查,做到月月有计划、周周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通报和曝光,持续释放严查违纪不放松的强烈信号。

  注重抓早抓小。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提醒告诫调整和信访提醒谈话有关制度,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2014年以来,共函询30人(次),对17件反映市管干部的信访问题进行约谈提醒,澄清问题32个。开展廉情约谈,市纪委领导班子约谈县(市、区)和市级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廉情信息。充分借鉴巡视这个好做法,连续六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共对37家市级机关部门开展廉政“体检”。

  层层传导压力抓监督

  基层纪检组织是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的神经末梢,其作用发挥好坏,直接影响到执纪监督问责的实效。近年来,我们把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层层传导压力,使监督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抓到实处。

  在县(市、区)纪委层面。与市纪委同步完成了内设机构调整和议事协调机构清理,7个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统一内设10个科室,其中纪检监察室3个,议事协调机构削减幅度均在90%以上。同时,通过专题研讨班、“纪检讲坛”等载体,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

  在派驻(出)机构层面。不断增强监督意识,全面落实上级关于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实行专项工作“一事一报告”、日常履职“一季一报告”、整体工作“一年一报告”制度,倒逼派驻机构积极履职。

  在乡镇(街道)纪委层面。以我市被中央纪委确定为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国试点为契机,出台十条意见,探索出一条“组织先行、能力提升、制度规范、考核激励”的工作路径。今年初,又专门就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及专职纪检干部的配备、专职专用等提出明确要求,全市所有镇(街道)纪检干部全部实现专职专干,并进一步加强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

  【作者为嘉兴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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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4 浙江日报2015-07-2400014 2 2015年07月2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