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恶!执法者竟违法
廖小清
日前,江西都昌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彭新球,因公车私用、公款缴纳违章罚款,被当地纪委通报。据查,这名公安局长公车私用,不到一年竟违章50多次,累计扣177分。
公安局长知法犯法,且带头违法次数之多,令人瞠目。试想,如果作为管理和执法者,自己对交通法规都不敬畏,如何依法管理当地的交通秩序;又有什么资格和底气,管理和指导下属执法人员。
公安局长胆敢如此疯狂地违法,因为他手中掌握着公权。在他看来,交通违法这点“小事”完全可以摆平,大不了可用公款缴罚款,自身利益丝毫无损,以致肆意妄为,视法规为儿戏。正如一些地方的某些公车,不仅频繁违法,视交规为儿戏,违法后也不主动接受处理,反而到处找关系、走后门,向交警部门施加压力,以各种手段逃避交通违法处罚,甚至对“敢违法”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
此事也暴露出,个别领导干部将个人权力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无视党中央反“四风”的规定,随便使用公车和公款。通过这件事,也反映对领导干部的监管依然存在欠缺,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管,消除少数领导干部的特权思想。公权机关更应该加强自律,规范用车,带头守法,不能让一些特殊号牌车辆成为“法外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