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放”出新 行稳致远
□朱卫江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广大干部群众不断解放思想、放开搞活、放手发展,率先推进市场取向改革,冲破计划经济藩篱,奠定了跨越发展的基石。在全面深化改革新的征程中,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的要求,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取向,大胆探索,以“放”出新,“放”出市场新活力,“放”出产业竞争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再造体制机制新优势,努力使浙江经济行稳致远。
“放”的重点
全面释放民企、民资、民间活力和创造力。民间资金充裕、民营经济发达、中小企业众多、浙商群体庞大是浙江过去30多年跨越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我们推进现代化必然发挥的突出优势。浙江经济能否稳中有进、行稳致远,主要是看有没有最大限度激活民间力量、推动民营经济新飞跃。为此,要给地位、给“门票”、给环境、给压力,全面释放民企、民资、民间活力和创造力。
给地位,就是要真正给民营经济以法律地位,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给“门票”,就是要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坚决破除“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 给环境,就是要继续以率先市场取向改革,像治水一样综合施策,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亲商尊商安商”环境,以“亲商尊商安商”实际行动赢得浙商之心,引来浙商回归,支持民企发展。给压力,就是要以高效服务留住企业,以资源要素倒逼转型,以“三名”工程引领创新,切实抓好“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各项工作,落实和健全“个转企、小升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引导小微企业健全组织结构和改进管理,健全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引导机制,鼓励民营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放”的关键
建立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要放出活力和创造力,现在关键是在政府。政府归位了,真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既简政放权、松绑支持,又强化监管、管出水平,市场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突破口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通过精兵简政、合并职能、整合资源、强化治理、转变作风,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对已经下放的审批事项,要督促基层和社会组织接住、管好,切实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切实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转到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上来。要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推动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推动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和转型升级互促共进。
最核心的是要市场机制在一种完善的规则下发挥决定性作用,防止用权力代替规则。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能、调节经济、推动改革,探索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下管理经济的新办法,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改变过去直接向企业收费、分“钱”扶持的模式。具体来说,必须加快建立“两项制度”,即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列出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列出不准进的行业、不能干的事,在清单之外的,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不再审批。
“放”的基础
健全现代产权制度、社会诚信体系和统一信息平台。建立有竞争力、有活力的市场经济,基础在产权制度。要鼓励民营企业推进制度创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多元开放的产权结构,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决定机制。
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加快以放开市场、引入竞争为重点的垄断行业改革;鼓励国有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鼓励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同时,更加重视农村的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快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造,落实中央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相关权益;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跨社置换、有偿退出、有偿使用的机制,积极稳妥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济股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规范流转;转变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式,鼓励农民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合股发展股份合作经济。加快实施农民持股计划,促进更多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信用浙江建设,对提升浙江经济竞争力和质量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强化政府信用,提升企业信用,健全个人信用。重点加快建立个人、企业等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对于破坏市场规则,没有诚信的个人、企业等市场主体进行严厉惩罚,使其为不讲信用付出代价。政府要加强监管能力,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一套具有普遍震慑作用的监管规则和方法,建立健全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严格监管,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放”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放”是要真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让资源配置效率更高,让我们的民营经济更具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让浙江经济稳中有进、行稳致远。
【作者为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