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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2版:今日衢州

衢州产业集聚区拆违重拔“钉”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20起,带动190多起自拆

  通讯员 周宪彪 栾晶 周叶龙

  本报讯 “这是集聚区最大的一起典型违法建筑,面积达6600多平方米,如果不把这个‘钉子’及时拔掉,将影响集聚区‘三改一拆’工作的整体推进。拆除后,我们对这片土地及时复绿。”近日,在衢州市物流大道黄家街道上草铺村路段边的拆违现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员、纪工委书记季太昌对笔者说。

  据了解,这起典型的违法建筑,是由黄家街道上草铺村民王某2005年开始陆续建设的,占地达15亩,总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用以经营仓储、停车场、饭店、住宿、厂房等。该违法建筑不仅占用城市森林景观带,还破坏生态林带的生态效益及景观效果,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成为群众多年关注的焦点。集聚区有关部门及黄家街道干部多次上门做工作劝其拆除,并下发《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拆除通知书》,但王某仍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违法行为和问题的严重性,存在抵触态度。集聚区以铁腕重拳的态势,组织规划、国土、综合执法分局及驻村干部等60多人,出动大型挖掘机2台,一举依法强制拆除了王某违章建筑。当天,一些违法建筑户看到这个“钉子”被强制拆除后,黄家街道下刘村的刘某、汪某及地处该街道的康居公司等,也分别对其违法建起的2550多平方米的养猪场、2680多平方米的仓库、1900平方米的厂房进行自动拆除。

  在“三改一拆”工作中,集聚区改变以往“拆易不拆难”的现象,以拆除违法建筑“钉子户”为突破口,下铁的决心、以铁的手腕、用铁的措施,进行严厉打击。在该区十五田铺村,村民黄某在2008年起非法占用国有土地18亩,用于停车、汽车维修、物流等场地出租,并非法建设加油站。在集聚区执法分局多次向黄某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后,不但没有自行拆除,反而顶风经营。4月12日,该区组织行政执法、规划、国土、住建、消防等部门300多人,进行依法强制拆除。“这么强硬的‘钉子户’都拆除了,我们还有理由不拆吗?”该停车场周边的7户共1304平方米的违法建筑随即主动自行拆除。

  “我们虽然坚持自拆为主、助拆为辅,但对于思想顽固的‘钉子户’,则予以重拳清理,真正起到‘拆除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季太昌说。目前,该区共依法强制拆除“钉子户”20起,由此带动了190多起违法建筑自行拆除。据了解,今年1至5月,该区共拆除违法建筑219起,总面积达9.6万多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7%,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拆除任务。


浙江日报 今日衢州 00022 衢州产业集聚区拆违重拔“钉” 2013-06-25 浙江日报2013-06-2500007 2 2013年06月2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