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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浙江国土

国土执法监察着力“四重”拓新局

5年来查处违法用地3万余宗

  李风

  违法用地,时刻考验着国土资源部门执法监察的“神经”。

  如何才能有效遏制,近年来,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着力“四重”,攻坚克难,积极预防,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促进全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重案件查处,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08年至2012年,我省五年来共计立案查处违法用地31035宗,涉及土地面积13.78万亩,其中耕地6.71万亩,拆除、没收违法占地上的建(构)筑物面积2143.01万平方米、3078.48万平方米,收缴罚没款15.89亿元。

  尤其对重大、典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做到公开调查、公开处理、公开追究、公开曝光,主动查处与挂牌督办相结合,有效遏制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高发态势。五年来,全省累计对1075名违法用地责任人追究党纪、政纪处分,对42人追究刑事责任,真正发挥了查案的威慑和警示作用。

  二重综合监管,积极预防违法用地发生。在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开通“12336”违法举报电话,建立建设用地项目“挂牌施工”和国土资源协管制度,制定和完善了省、市、县、基层国土资源所四级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制度和考核标准。据统计,五年来,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通过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共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28712起,有效制止27860起,涉及土地面积9.67万亩,挽回经济损失12.42亿元。

  三重卫片执法,依法开展约谈问责。各级党委、政府成立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并将责任追究制度延伸到乡、镇(街道)等基层政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集中开展清查和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自2008年以来,全省违法占用耕地占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的比例连年下降,实现了个位数的目标。

  四重机制创新,不断完善执法监察工作抓手。

  探索创新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主动争取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明确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强与规划、建设、城市执法、工商、供电、供水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实行综合监管、联合防控,变国土资源为“大家管、大家用”。

  建立健全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快速发现、快速制止、快速报告机制。总结各地先进经验和措施,推广台州市路桥区违法用地快速反应机制、诸暨市网格化管理、永康市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江山市国土资源模范村建设等经验,推动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制创新。

  攻坚创新国土资源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机制。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高级人民法院,明确建立以“裁执分离”为原则,基层政府、综合执法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法院分工协作的国土资源非诉案件执行新机制,破解国土资源非诉行政案件执行难。

  健全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考核机制。把违法用地发现率、制止率、查处率和违法占用耕地比例等指标,纳入各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耕地保护、平安浙江建设等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浙江日报 浙江国土 00012 5年来查处违法用地3万余宗 2013-06-24 浙江日报2013-06-2400030 2 2013年06月2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