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粉体行业
长兴腾出1200亩土地
杜祖江 方勇
长兴县拿出1.5亿元资金,奖励石粉行业整治过程中的淘汰企业。这是该县借助经济手段引导,实施土地“二次开发”出台的扶持政策。
据了解,企业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的,可奖励原生产设备原价的10%,主动提前淘汰的,奖励15%;转产转行奖励,整体关闭企业转产符合主导产业规划的,全额奖励3年内所缴增值税、所得税县得部分。
低效土地“二次开发”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扩大有效投资、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长兴县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倒逼、激励、服务机制相结合,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更注重将原来的“低、小、散”的企业通过搬迁集聚提升,实现规模化、园区化、清洁化发展,盘活低效存量资产,腾出土地、能源、环境容量等发展空间,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全县完成低效利用建设用地二次开发3938亩。其中,粉体行业尤为突出,2012年至今,全县共关闭、整治传统粉体企业386家,腾出1200亩土地。
通过倒逼土地优化配置、以整治促转型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长兴县石粉行业整治取得明显实效。目前,企业规模实现“由小变大”,所有重组企业投资额都在5000万元以上,年平均生产规模均达20万吨以上,较整治前提高了10多倍;土地产出实现“由低变高”,平均投资强度从50万元/亩提升为300万元/亩;行业竞争实现“由弱变强”,重组后的13家粉体企业,产品档次有了明显提升,增加值由5100万元提高到2.3亿元,提高了350%;生态环境实现“由劣变优”,据环保部门近期监测,该区域空气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2级标准,地表水水质达到国家3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