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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竞买。
三、本次公开出让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3年6月27日17时确定该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四、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27日8时至17时前,到三门县国土资源局七楼土地利用科708室(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湫水大道8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五、公开出让的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13年6月28日10时整。
2.挂牌时间:2013年6月28日8时至7月11日17时。
3.出让地点:三门县招投标中心,地址:三门县广场路28号(大湖塘新区)交通大楼四楼。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须携带并提供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及法人印章(自然人竞买须带本人身份证),申请办理竞买手续。
(二)委托竞买的,须经竞买人住所地公证部门办理有关授权委托公证手续。
(三)县城大湖塘新区XC-02-03-01、XC-02-03-02出让地块竞得人必须同意回购住宅面积24144㎡,商业面积2530.8㎡,停车位120个。具体回购位置坐落楼层待竞得人设计方案确定后,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帮助落实。回购房产所涉及的双方所有税费均由竞得人负责。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缴付: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五)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通知,届时以变更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708室
联系电话:(0576)83332649
联系人:邵先生 王先生
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smgt.gov.cn/
开户单位:三门县财政局
开户行:三门县工商银行
账号:1207071109049005785
经三门县人民政府批准,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三门县城大湖塘新区XC-02-03-01、XC-02-03-02地块二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6月7日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具体相关规划参数详见三门县建设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三建规设:[2013]第202号)及地块规划红线图。
| 地块编号 | 出让地块 总面积(㎡) | 出让地块 总建筑面积(㎡) | 地块用途 | 使用年限 |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层数 | ||||||||
| XC-02-03-01地块 | 55912 | 83868-139780 | 批发零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40年 70年 | 1.5~2.5 | ≤30% | ≥30% | 主体建筑 限高80米 | 44500 | 9000 | 10万元 及10万元整倍数 |
| XC-02-03-02地块 | 39848 | 59772-99620 | 批发零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40年 70年 | 1.5~2.5 | ≤30% | ≥30% | 主体建筑 限高80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