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向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发电”或“本公司”,股票代码900949)除浙能电力以外的所有股东发行A股股票,并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本公司(以下简称“本次合并”或“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本次合并完成后,浙能电力将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本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公司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同时,浙能电力的A股股票(包括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A股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流通。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宜各议案已分别获得本公司及浙能电力于2013年5月30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尚需取得商务部的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核准后生效。本次发行完成后,浙能电力A股股票于上交所挂牌交易尚需获得上交所的审核同意。
本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接到本公司发出的关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债权人通知函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函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依法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具体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现场申报
请持有效债权文件、相关凭证和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等债权资料(以下合称“债权资料”)到本公司以下地址申报债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浙能大楼908室
联系人:许建国
2.以邮寄方式申报
请将债权资料邮寄至以下地址,并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浙能大楼908室
联系人:许建国
邮政编码:310007
3.以传真方式申报
请将债权资料传真至以下号码,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传真号码:(0571)85774321
联系电话:(0571)86669328
联系人:许建国
债权人要求本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于上述期间内按照本公告要求申报债权,逾期将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要求本公司提前清偿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其享有的对本公司的债权将由换股吸收合并后的浙能电力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的债权人公告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