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看好农村“钱袋子”
全县所有农村集体资产统一估价、电子监管
记者 陈志农 通讯员 何映红
记者 陈志农 通讯员 何映红
本报讯 这几天,绍兴县平水镇剑灶村正与村里42户承包户重签合同。“一切都按标准来,一点望头(空子)也没有。”该村种粮大户潘云火告诉记者。
从5月开始,绍兴县对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源、资产)实行更严格的管理,全县所有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明码标价,统一拍卖、出租。
剑灶村所在的平水镇,村级集体资源丰富,全镇29个村(居)共有6325亩土地(林地)出租。但过去租价由村干部说了算,价格相差悬殊。“三资”管理上的不规范导致一些农村干部公信力下降,有关“三资”的信访也占到了信访总量的70%。
今年3月,平水镇采取统一分类分档、统一租赁期限、统一租赁价格、统一项目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核销程序和创新产权交易机制的举措。“比如集体资源按性质用途分土地、杂地、林地三大类,按区域位置好差分集镇区、边缘村两个档次,镇政府根据市场价分类分档确定指导价。所有合同按房屋、田地、山林水面确定最长租赁期限分别为3年、5年和10年。通过规范,我们村集体收入一下子增加了60%,实现了资产资源保值增值,也保护了干部。”平水镇西湖桥村村支书徐晓耿告诉记者。
钱清镇作为省小城市培育试点镇,村集体经济发达,2012年,全镇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出租收入达8004万元。但在“家产”管理上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同类的集体厂房、仓库和土地,出租价格最高的与最低的相差数倍;租赁合同有的一签就是10年,甚至更长。
钱清镇根据区域位置、建造时间、房屋质量、土地使用性质、设施配套等情况,分厂房、仓库、工业用地、农业用地、林地等不同种类,参考市场价,分档确定资产资源租赁指导价。此举使得全镇收缴历史欠账8052.2万元,2013年租金收入达9382.4万元,同比增长17.2%。
目前,绍兴县正在各镇(街道、开发区)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流转及集体大宗商品、大额公共服务的采购,实行市场化交易,杜绝农村产权交易中可能出现的“腐败温床”。还在县党风廉政建设电子监察中心设置了农村“三资”管理电子监察系统,每一份合同、每一笔支出均能实时监控。同时,通过手机屏、电脑屏、电视屏、触摸屏“四屏”公开“三资”信息,方便群众监督。
“在阳光下,权力的作用就是服务。”绍兴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金水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