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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我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保健品乱象如何遏制

  记者 董颖 通讯员 汪建强 杨洋

  本报杭州5月24日讯 保健品的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记者今天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5月起至9月底,我省将开展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以及非法宣传的“四非”专项行动。

  针对公众关心的问题,记者今天采访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朱志泉,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张雪林,省公安厅副厅长徐定安以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邵元昌。

  为何开展专项行动

  记者:为何相关部门此次要花大力气开展打击“四非”专项行动?

  朱志泉: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问题长期存在,群众对此深恶痛绝,社会反响强烈。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假冒其他厂家的批准文号,甚至伪造文号进行生产销售;一些产品为取得效果,在减肥类产品中添加西布曲明和酚酞,在缓解疲劳产品中添加西地那非等西药;一些产品夸大宣传、违法宣传,宣称种种神奇功能和疗效;还有一些经营者,以科普讲座、健康体检等名义,欺骗老年消费者大量购买,然后逃之夭夭。

  开展打击“四非”专项行动,就是要从老百姓最关切、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入手,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和期盼。同时,我省保健食品行业无论生产经营企业数量还是市场规模,均居全国前列。去年行业总产值已经达到约80亿元,比上年增长约30%。为了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产业健康发展,专项整治势在必行。

  邵元昌:近年来,我省加大了对保健食品违法打击力度。去年,我省对几起重大的保健食品违法案件进行了查处,比如金华“4·26”生产销售假冒保健食品案、丽水胡某非法经营药品制售假冒保健食品案、台州玉环县“5·23”特大网络销售保健食品案,仅这3起案件就抓获违法犯罪人员35人,其中刑拘14人,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

  重典治理打击源头

  记者:这次专项行动如何开展,对“四非”行为如何处罚?

  邵元昌:此次行动的主要目标是针对当前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及广告宣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的方式,利用近5个月时间集中行动,充分发挥部门协作优势,重拳出击,清理整顿一批不符合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通过查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坚决摧毁制售有毒有害的“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通过联合集中整治,使保健食品违法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对发现的“四非”行为我们将及时依法查处,并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重点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假冒产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夸大宣传、宣传疗效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徐定安:保健食品领域犯罪具有链条长、环节多、跨区域等犯罪特点。我们将按照“全过程打击、全环节摧毁”的办案原则,强化案件的经营意识、破网意识,特别注重打击生产源头、制假窝点,有效摧毁保健食品领域犯罪的利益链条。

  保健食品如何鉴别

  记者:面对防不胜防的问题保健食品,公众该如何识别?

  邵元昌:对于消费者而言,在购买保健食品时要认清保健食品标志及批准文号。根据其文号可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到其详细信息。步骤为:登录www.sfda.gov.cn,点击“保健食品”栏目;选择进口保健食品或国产保健食品;输入产品有关信息。如果批准信息与包装标注信息不一致,请消费者务必不要购买。

  张雪林:目前,市面上经常有夸大保健食品功效的宣传出现,比如标榜自己的产品富含名贵中药,能治百病,其实任何治疗的功效都没有。我们要提醒的是,保健食品说到底还是食品,并不是药品,不能抱着“药到病除”的心态去购买,如果真的有需要,最好尽早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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