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谨防食物中毒
未煮熟的食物、冷藏食物、野菜蘑菇尤要小心
记者 董颖 通讯员 江歆 汪建强
本报杭州5月24日讯
记者 董颖 通讯员 江歆 汪建强
每年的5、6月,随着气温的逐渐升高,进入了食物中毒的高发期,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知,截至目前,我省共接到食物中毒报告4起,较去年2起有所增加。专家提醒市民,对那些一眼看上去特别能引起食欲的食品,一定要留个心眼。比如亚硝酸盐因为与食盐感官相似,容易误食,具有一定危险性,而且加了亚硝酸盐的腊肉类食品看上去色泽更加红润,更能激发食欲,一些不法商贩为了赚钱,过量使用,就会引起食物中毒,甚至死亡。
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处介绍,常见食物中毒有细菌性食物中毒(微生物性食物中毒)、植物性食物中毒、真菌性食物中毒、动物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在所有的食物中毒事件中,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起数最多,大概占到60%至70%,主要是由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大肠埃希氏菌、葡萄球菌肠毒素及旋毛虫引起。而我省较为常见的是副溶血性弧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主要由于我省沿海,食用海产品较多,而副溶血性弧菌最喜附着在含盐量较高的地方,譬如海水。“这种菌主要会引起腹泻、腹痛、恶心、呕吐、发热等症状,但它并不耐热,56℃加热5分钟,90℃加热1分钟,就可将细菌杀死。”省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食品安全科副科长陈江建议一定要将食物煮熟煮透。
“河豚鱼、织纹螺、毒蘑菇、亚硝酸盐、发芽土豆、未煮熟的四季豆、霉变甘蔗、未煮透的生豆浆等均可能引起食物中毒。”陈江告诉记者,去年温州地区就发生过织纹螺中毒事件,并且出现了症状较为严重的病例。织纹螺引起中毒主要是神经性毒素,食用后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病死率较高,主要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陈江提醒,在目前接近30℃的气温条件下,冷鲜食物不宜长时间放置在室温下,“这种温度最适宜细菌繁殖,容易造成污染。”他还建议,冰箱的冷冻食物最好能放置在冷藏柜中解冻,可以抑制细菌的繁殖,另外,放置在冰箱中冷藏的隔餐隔夜的食物在食用前也要充分加热,烧透,“切不可直接食用。”
这个季节,各类野生植物和蘑菇也将陆续进入采食期,容易出现误食的情况。公众不要随意采食不能确认的野菜、野果、草药等野生植物和蘑菇,并向公众提供可食用野生植物、蘑菇和有毒野生植物、蘑菇的鉴别知识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