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超前消费需谨慎
#微话题#【学生高息超前消费,该鼓励吗?】“月付99元起,仅需身份证+学生证,全场手机/电脑均可使用分期付款”,武汉各大电子数码城,此类广告随处可见。分期付款,过程简单便利,可利息最高甚至达40%……这究竟是方便学生,还是甜蜜的陷阱?
@快乐捣鼓微博:也并非所有大学生会去超前消费,还是跟个人自我约束力有很大关系。花钱大手大脚的大有人在;通过勤工俭学挣到学费和生活费的也不在少数。
@王的的的的的:可以一眼就看出这是商家的营销策略。再者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无可厚非。大学生吃了亏,也就知道改了。
@小汪先森森:高利息是个无底洞。真想买也不急于一时,攒够了钱再买不是更好。虚荣心作祟!
@薛智之0616: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学习、再学习。为了保障良好的学习条件,适当进行消费和改善,完全有必要。但这种高息贷款、超前消费,不仅给学生增加了不小的负担,而且还可能助长了爱慕虚荣的心理,对在校学生的学习是弊大于利,至少我们不能提倡。
@许大敏er:作为在校大学生,我是不会买的,因为我没有经济来源啊,就算每月省吃俭用,我宁愿资助一个山区的贫困孩子,也不会把钱浪费在这上面。电子产品嘛,能用就行,要那么高端也没意义。
@浍河岸边人家:商家搞促销无可非议,但是利息高得吓人却违反了法律,应予以制止和处罚。对商家来说针对特殊群体采取特殊措施是对的,但不能毫无准则;对学生来说,这就是陷阱而不是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