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老板判刑
9月11日,绍兴越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恶意欠薪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去年,越城区斗门镇劳动监察中队接到职工投诉,称老板张某已经几天无法联系,公司144名职工的56万余元工资拖欠未付,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履行。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播报人:沈洁瑾)
9月11日,绍兴越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恶意欠薪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去年,越城区斗门镇劳动监察中队接到职工投诉,称老板张某已经几天无法联系,公司144名职工的56万余元工资拖欠未付,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履行。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播报人:沈洁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