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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⑴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⑶存在闲置土地记录,且闲置土地未通过竣工复核验收的。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项目建设内容:1号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平方米,土地受让人100%自用该项目产权,且自用产权不得以分割形式进行转让或出售。2号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土地受让人自用该项目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为100%,自用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2%。自用产权不得以分割形式进行转让或出售。

  4.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文件。申请人请于2012年8月6日至2012年8月24日到桐乡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交易窗口领取挂牌文件。

  5.申请人请于2012年8月13日至2012年8月24日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桐乡市高桥新区管理委员会资格审核通知单等有效证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影印件),向桐乡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交易窗口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6.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4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时间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即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7.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2年8月18日8时30分至2012年8月27日15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8.出让金缴付时间:挂牌成交出让金分一期支付,须在2012年9月13日前缴付。

  9.宗地利用现状:已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三通,即通电、通水、通路。

  10.报名地点:桐乡市梧桐街道庆丰南路2号行政审批中心国土交易窗口。

  11.保证金账户:

  户名: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农行桐乡支行营业部

  账号:19370201040000693

  户名: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桐乡支行营业部

  账号:362358361609

  三、相关事项欢迎免费参阅挂牌文件。

  联系人:陆先生、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3)88117207

  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公告

  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7月29日

  桐土告字[2012]17号

  经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准,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地块编号土地坐落用途出让面积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起始价

(万元)每次增幅

(万元)竞买保证金

(万元)出让年限1桐土储

[2012]07号高桥镇王家桥港南侧、世纪大道西侧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46907.22 1.0~1.5≤35%≥35%5000501000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2桐土储

[2012]08号

高桥镇世纪大道延伸段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97310.111.0~1.5≤28%≥30%99001002000  以上地块不包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每次应价增幅需为规定增幅或其倍数整,以起始价叫价或以非倍数整叫价均视为无效。挂牌保证金中500万元作为出让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其余部分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办法详见挂牌须知。如受让人违反出让合同的相关条款而产生的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2012-07-29 浙江日报2012-07-2900012;浙江日报2012-07-2900009;浙江日报2012-07-2900015;浙江日报2012-07-2900010;浙江日报2012-07-2900011;浙江日报2012-07-2900013;浙江日报2012-07-2900014 2 2012年07月29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