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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夜来老酒莫喝昏

  燕山客

  暑天夏日,夜来空闲,不少年轻人喜欢邀朋友三五,去巷口的大排档或路边的小摊上,喝喝夜老酒,说说心里话,聊聊身边事,借以消遣嬉乐、休闲消暑,这本无可厚非。

  但近来一段时间,在这些摊头,因为喝夜老酒而“酒”令智昏、铤而走险的事,并不在少数。据杭州公安机关透露,近一个多月来,有些年轻人吃着吃着,因言语不合,两桌人对峙干架;因一点摩擦,恶语相向进而暴打;因上菜顺序,怒火中烧拳脚相加;因醉酒过度,差点砍下拇指;因酒精作用,兴奋过度,大声喧哗而扰民休息等案例时有发生。

  本来天热难耐,喝点小酒,本是乐事一桩,趣事一件。但是凡事不可过度,喝酒更是如此。对于酒,是水做的液体,却有火样的性格,是文人壮士的杯中物,平民百姓的小乐惠,这酒文化只有文明可谈,岂有愚昧可言!一位哲人说,溺死于酒杯中多于溺死大海中者,信哉斯言!喝酒尤其需要用理智去驾驭,用心胸去包容。如果得意之余便忘形,就可能乐极之下会生悲,干出蠢事,闹出丑闻。针对喝夜老酒而“造孽”的这些频发案例,有关部门也应加强管理,加以疏导,把那些恶意邪念消灭在萌发状态才好!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夜来老酒莫喝昏 2012-07-23 2641707 2 2012年07月2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