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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理论视野

敢于自我问责

  敢于自我问责

  近日,笔者听到一位领导说:“作为机关干部,要想做到不被别人问责,关键是要敢于自我问责。”细细想来,此话颇有深意。

  敢于自我问责是一种能力。能不能勤于问责、敢不敢主动问责,是个人自我纠错能力的表现。比如在进行党性分析、对照检查时,有的同志能对照职责要求揭短亮丑、自我否定,而有的干部则对问题避重就轻、遮遮掩掩。现实表明,我们的干部确需加强自我反省能力的培养锻炼,不断提高自己发现自身问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敢于自我问责是一种境界。追究他人的责任不难,追究自己的责任并主动承担责任就不是件容易的事了。当前,个别干部淡忘职责要求,奉行“无过便是功”的庸俗哲学。究其原因,就是缺乏自我问责的思想境界。我们干部要主动自我问责,把问责制经常化、常态化,并当成改进作风、提高能力的过程,从而减少工作失误,提高工作质量和标准。

  敢于自我问责是一种勇气。俗话说,“破山中鬼易,破心中鬼难”。敢于自我问责体现的是一种勇气,勇气的大小则直接影响着问责的“力度”和“深度”,影响着自我提升的“尺度”。我们的干部要把敢于自我问责当作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方法和途径,在自我剖析、自我反省中提高服务意识,强化奉献精神,立足本职做贡献。


浙江日报 人文·理论视野 00014 敢于自我问责 2012-07-23 浙江日报2012-07-2300019;2592876 2 2012年07月2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