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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经济

这10种条款很“霸王”

  浙江省工商局公布了10条全省主要消费领域的“霸王条款”,便于消费者鉴别。今后遇到这样的条款,消费者可要多个心眼儿:

  1、本卡不退、不记名、不挂失、不换卡、不换现、遗失不补。

  专家意见:这些规定的大肆存在与我国消费卡法律规制的缺失有密切联系。就本条而言,主要损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利,限制退卡、转让均系侵犯消费者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2、此卡自发卡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逾期作废视为自动放弃卡内余额。

  专家意见:本条规定,经营者只强调自身的权利,排除消费者的权利,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权,违背公平交易的原则。

  3、家用电器退换货时,商品包装、外观必须完好,附件必须齐全,否则不予“三包”。

  专家意见:只要商品符合“三包”规定的退换货条件,经营者就不能以没有包装、附件为由限制消费者的求偿权,拒绝承担法定的“三包”义务。

  4、本公司保留对优惠资费进行调整的权利,欠费暂停服务期间,乙方(注:用户)仍需支付套餐费用。

  专家意见:(1)随意调整资费,违反合同法,侵害消费者变更合同的权利;(2)停机不停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其公平交易权利。

  5、洗涤衣物,如有质量问题请立刻告知,离店概不负责。

  专家意见:对于明显破损、染色等干洗中的常见问题,消费者可将衣物送到有关机构进行问题原因的鉴定,如确属由于洗涤不当所造成的,店家应该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6、贵重物品请交前台保管,否则遗失概不负责。

  专家意见:虽然不少商家免费为购物者存包,但也带有强制性,负有保管义务。如寄存的包裹丢失,商家把责任全部转嫁消费者承担,也有违消法有关规定。

  7、业主违反装修规定,物业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或派人拆除及恢复等措施,其造成相关费用及法律责任,由业主承担。

  专家意见:法律角度看,水、电、气的提供与使用是业主与水、电、气供应商之间形成的一种法律关系,而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则是物业服务的法律关系,物业公司根本无权对业主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强制措施。

  8、门票一经售出,不得退回。

  专家意见:此规定有违公平原则,在双方利益于对方当事人显失公平。这是因为,门票只是双方服务合同的凭证,属于资格券,其本身不具有经济价值,具有经济价值的是当事人接受的服务。

  9、汽车办理按揭贷款,需到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

  专家意见:强制消费者与其指定的经营者交易,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10、车辆交付时,因厂商或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海关及税收政策)致使车价上调或优惠幅度减少,乙方则有权将车辆销售价相应上调。

  专家意见:厂商、国家政策等因素引起的价格调整属于经营风险,该约定属于转嫁经营风险,限制自己责任。


浙江日报 经济 00009 这10种条款很“霸王” 2012-07-19 2642719 2 2012年07月1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