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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经济·大事件

港澳部分货物零关税

  据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 (记者 韩洁 徐蕊) 记者9日获悉,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日前决定,对新完成原产地标准磋商的7项香港原产商品和1项澳门原产商品,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零关税。

  该委员会表示,这一决定是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的规定做出的。


浙江日报 经济·大事件 00011 港澳部分货物零关税 2012-07-10 2630066 2 2012年07月1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