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师大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
孟昌
孟昌
日前,杭州师范大学制定出台了《杭州师范大学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以此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铸就一把“防腐利器”。
《办法》将学校党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部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实现了校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全覆盖。
据了解,《办法》在审计组织形式、审计内容、审计报告程序等方面做了大胆探索,如实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制度,做到有离必审,对重要岗位和届满未离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充实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重点审查学校科学发展情况、权力运行公开化情况、资源配置市场化情况、操作行为规范化情况和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情况;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向校党委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