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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6版:人文·体坛风云

  二、申请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单独报名竞买的,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达到51%(含)以上。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7月6日至2012年7月26日,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6日下午3时(以银行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2年7月26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7月27日上午9时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3名,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12年7月27日至2012年8月9日下午3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至2012年8月7日下午3时。

  六、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设有保留价,成交后按照(安政发【2011】55号)文件要求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

  七、付款时间: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国土局 (0572)50216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2)5129118 联系人:

  国土局 王先生  周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魏女士 陈先生

  开户单位: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

  账号:1205290009000097014

  浙江省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12]5号

  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开发区(递铺镇)2010-230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地块名称土地位置出让面积(㎡)土地用途出让年限(年)竞买保证金起始价付款时间规划要求其他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1开发区(递铺镇)2010-230地块塘浦大道南侧,纬五路西侧13349住宅70年330万元1640万元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1.2~1.7不超过30%不小于30%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7月5日


浙江日报 人文·体坛风云 00016 2012-07-05 浙江日报2012-07-0500017;浙江日报2012-07-0500013;浙江日报2012-07-0500014;浙江日报2012-07-0500015;浙江日报2012-07-0500016;浙江日报2012-07-0500018;浙江日报2012-07-0500019 2 2012年07月0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