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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贯彻党代会精神 建设现代化浙江

加快建设法治浙江

  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必须加快法治浙江建设。就此,需要我们回答好“为何”、“有何”和“如何”这三个问题。

  所谓“为何”?就是为什么把,列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的六大主要任务之一。加快建设法治浙江,是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的题中之义。未来五年,是我省进一步提升全面小康社会水平,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在这个关键时期,必须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法治浙江建设。

  所谓“有何”,是指加快建设法治浙江,对于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具有什么样的功能,这就是法治浙江建设能够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这是因为,法治浙江建设既以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己任,又以着力推进各项工作制度化,确保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诸系统都按照法律设定的目标模式和既定程序进行运行为要旨,实际上是将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的各项本质要求进行法治化和具体化的过程。

  所谓“如何”,指的是在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如何统筹谋划法治浙江建设。对于这个问题,赵洪祝书记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所作的报告中作了全面阐述,重点是四大任务、五大举措。四大任务是:确保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确保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确保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确保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更加加强。五大举措是:以保障经济转型升级为中心,加强地方立法;以规范行政程序为中心,推进依法行政;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为中心,确保司法公正;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为中心,促进社会稳定;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中心,切实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作者为省社科院副院长、研究员】


浙江日报 贯彻党代会精神 建设现代化浙江 00004 加快建设法治浙江 2012-06-15 2596872 2 2012年06月1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