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海·兴海·护海
1993年10月21日,省政府召开首次全省海洋工作会议。会议要求不失时机地实施“海洋战略”,建设“海洋经济大省”,使海洋经济成为浙江新的经济增长点。
2003年7月,省委提出面向未来发展的“八八战略”,提出要进一步发挥浙江山海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推动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努力使海洋经济和欠发达地区发展成为我省经济新的增长点。
2003年8月1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第三次全省海洋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强、海洋产业结构合理、海洋科技先进、海洋生态环境良好的海洋经济强省”。10月1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若干意见》。
2004年1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随后我省又出台了一系列配套规定,把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了依法管理轨道。
2004年12月,我省启动“908”专项调查。对全省近岸海域、重要河口港湾水体环境,海岛、海岸带、海域的使用情况和沿海地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到2007年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实现“数字海洋”奠定了基础。
2005年4月29日,省政府印发《浙江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提出了到2010年基本达到海洋经济强省目标、到2020年争取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的总体要求。这一时期是我省海洋经济全面协调快速发展,取得成绩最为显著的时期。
2007年召开的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中,把“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港航强省”作为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海洋经济进入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
2009年,省委、省政府提出将浙江海洋经济发展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经济发展的重点战略任务,并且积极争取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0年2月,浙江委托中国工程院开展《浙江沿海及海岛综合开发战略研究》。课题组22位院士和200多名专家多次到舟山实地调研,对舟山的区位、条件等进行了全方位考察,提出将设立舟山群岛新区作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重点战略任务进行部署。
2010年初,“加快形成海洋经济等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大产业”首次被写进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
2010年5月,国务院批准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提出“建设浙江舟山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并作为长三角地区的重大改革试验之一。
2010年7月,国家正式启动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浙江省是三个试点省之一,其中以舟山群岛为重点的海岛开发开放列为重中之重。
2011年1月,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的我省“十二五”规划纲要不仅明确提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海洋经济成为具有战略意义的新增长点,而且首次将发展海洋经济作为“五年规划”的单独一章。
2011年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这是中国第一个海洋经济示范区规划,也是浙江省首个纳入国家发展战略的规划。这一重大战略举措,昭示我国区域发展将进一步从陆域经济延伸到海洋经济,进入陆海统筹发展新阶段。
2011年3月14日,舟山群岛新区作为中国首个群岛新区,被正式写入全国“十二五”规划。舟山群岛新区被定位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先导区、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2011年6月30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这是我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战略层面新区。至此,舟山成为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和重庆两江新区后的又一个国家级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