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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经济

我省粮食新政摘要

  在继续实行稻麦种植大户直接补贴、稻谷最低收购价、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政策之外,我省今年还加强了以下奖励或补贴政策力度:

  ●提高订单稻谷奖励标准

  省财政提高对按订单交售省级储备早稻谷(包括订单交售水稻种子)种粮农户的奖励标准,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按订单每交售50公斤早稻谷的奖励由25元提高到30元,每亩最高奖励240元;其他农户按订单每交售50公斤早稻谷的奖励由15元提高到20元,每亩最高奖励160元;交售订单水稻种子的制种基地农户每交售50公斤水稻种子的奖励由25元提高到30元,每亩最高奖励240元。

  ●完善水稻良种(育秧)补贴政策

  省里对已建成和在建的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按每亩10元标准安排水稻良种(育秧)补贴资金。

  ●完善粮食政策性保险政策

  新增小麦、大麦政策性保险,保险金额为每亩300元,相应保费为每亩22.5元,各级财政给予93%的保费补助。继续实行水稻政策性保险,保险对象为水稻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的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保险金额为每亩200元或400元,相应保费为每亩15元或30元,各级财政给予93%的保费补助。


浙江日报 经济 00007 我省粮食新政摘要 2012-04-01 2390845 2 2012年04月01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