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修法遏地方囤地
征收农地须两年内上市
地方政府的囤地行为,将会遭到遏制。12月2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地方政府在批地后征地及征地后供地的2年大限。
国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表示,闲置土地是指存量建设用地,本次修法的目的就在于促进有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业内人士分析,虽然意见稿在对开发企业闲置地的处理原则上,和之前相关规定相比并无大的不同,但对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处置方案、预防及监管均作了明确细化,显然更具可操作性,短期内会给房企带来压力。 (兰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