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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6版:人文

广电总局首次明确规定

影视剧片头片尾禁播广告

  本报杭州10月13日讯

  记者 王婷 实习生 马菁

  不少观众在看电视剧时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电视剧快要结束时突然插播广告,还打上“下节更精彩”的字幕。等了半天广告播完,才发现接踵而来的不是精彩剧情而是片尾曲,人们管这类广告叫“吊胃口”广告。

  看电视剧时,人们有时候喜欢剧中的某个角色,想看看扮演者是谁,但是片尾的演职人员名单常常被广告覆盖。人们管这类广告叫“口罩”广告。

  现在,无论是“口罩”广告还是“吊胃口”广告,都被纳入了禁播范围。

  今天,省广电局接到了国家广电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规范影视剧和新闻节目中间插播广告行为,首次明确规定:禁止在片头之后、剧情开始之前,以及剧情结束之后、片尾之前插播任何广告。播出片尾画面以及演职人员表等内容时,禁止播出任何形式的广告。

  听闻有了这项“禁播令”,观众拍手称快。“片尾曲也是电视艺术创作的一部分。只要一听到片尾插曲,我就会想起电视剧的精彩剧情,片尾的音乐、画面和字幕都是作品,被广告遮盖后特别别扭。”家住杭州滨江的林韵涵觉得,“口罩”广告屏蔽的是艺术的完美,应该坚决封杀。

  “我在看完电视剧后就会有自己的心理预期,把角色和演职表上的人员一一对应,再从个人的认知角度对剧中人物进行评价和品读,这其实是欣赏电视节目的一部分,被广告遮盖后很恼人。” 中国美院二年级的小陈认为,禁播“口罩”广告是在坚持电视艺术的审美品格,维护了观众审美经验的完整性。

  不仅是观众,电视剧制作者也为“禁播令”的出台叫好。“这类广告严重侵害了电视剧创作、演职人员的合法署名权,也破坏了大众日常审美体验,早该禁了。”我省知名电视剧编剧钱林森表示,禁播这类广告很有必要。

  当然,也有人对禁播能否有效表示怀疑。杭州的谢老师提出,各种广告禁播令已有很多,但效果不佳,广告的数量和质量都没有在“禁播令”后有明显改善,“规矩立得虽好,就怕执行起来空有雷声不下雨。”

  电视媒体从业者徐先生坦言,任何电视节目都有成本,禁播广告后肯定会影响电视台的收入,“说不定,以后明着来的广告少了,暗着来的植入广告就大行其道了,同样会影响观众的审美。”

  还荧屏一片纯净,大家在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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