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百态
职务之便惹大祸
嘉兴市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对原副县级干部王金明依法提起公诉。经检察机关查明,1999年至2011年,王金明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招标、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505万余元。同时,王金明存在滥用职权、对招投标工作进行非法干预的行为,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506万余元。
经适房里捞甜头
倒卖经济适用房,并从中收受贿赂74万元,河南省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副主任林连波被查处。据介绍,张某每卖一处经适房,从中加价2万元至6万元不等,其中,每处经适房分给林连波1万元以上的“辛苦费”。经林连波之手倒卖的经适房涉及近30个开发商开发的小区,受贿总额达74万元。目前,林连波已经被移送当地司法机关。郑州市房管部门也开始逐户核查保障房。
来者不拒收贿赂
安徽淮南矿业集团原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助理汪汉玉涉嫌受贿一案。检察机关指控汪汉玉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款物共计人民币近200万元,并为他人在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汪汉玉所收受的贿赂中,除现金、银行卡和购物卡外,各类物件引人注目,小到价值380元一本的人民币纪念册、800元的字画,大到价格不菲的金条、玉器、高级手表、高级相机等奢侈品,应有尽有,足见行贿人对汪汉玉喜好的用心琢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