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村城市化夯实组织基础
——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卢 斌
加快城乡统筹综合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两创”总战略的实际行动,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城市化建设而部署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平阳县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全县64个组团式农村和城市社区挂牌成立,正式投入运行。
主要做法
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可供借鉴的经验不多,平阳县在思考中探索前行,切实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
以三个同心圆为模式,解决改革路径问题。根据行政村在城镇“1+X”总体框架体系中所处区域不同,以三个同心圆为模式明确改革路径。“转”是最核心的部分,把中心镇规划区内具备村转城市社区条件的城中村、城郊村转为城市社区,采取“先联后转城市社区”模式;“并”是中间部分,把“1+X”总体框架体系内若干个村合并组建农村社区,在过渡阶段采取“先联后转农村社区”模式;“联”是最外围部分,把“1+X”总体框架体系外的若干个村“联合成立农村大社区”。
以未来集聚趋势为标准,解决规划布局问题。明确基础条件较好、集聚趋势明显的行政村作为社区中心村,带动周边村集聚发展。在规模上,以 2到3公里为服务半径,人口1万左右,覆盖3到10个村。同时综合考虑风俗习惯、党员干部群众意愿等因素,进行科学设置。
以理顺组织关系为要求,解决有序运行问题。为确保社区有序运行,重点理顺社区与镇(乡)、办事处以及行政村之间的关系。社区作为镇(乡)派出机构,隶属镇(乡)领导,成立社区党委和管委会,选派副科级领导干部担任负责人。在过渡阶段,社区与办事处实行合署办公。社区与行政村之间实行“双轨并行”,社区对村级组织进行协调、指导,但不干涉村级组织的自治模式。
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标,解决改革取向问题。在社区中心设立“六室六站二栏一厅一校一家一场所”,建立功能齐全的综合服务场所,通过下放、上提、拓展,把计划生育、公共卫生、民政事务等8大类52项服务项目整合到社区中心。创建服务网点、组建志愿服务队伍,以“一站式”、代办式、即办式、接转式等形式,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初步成效
经过前期探索,平阳县走出了一条成功的改革道路,充分发挥社区在农村城市化建设中的推动作用,取得了初步成效。
社区观念深入人心。广泛宣传社区组织的运行模式、前景规划等,使群众逐步接受农村向社区、村民向居民转变的过程,社区观念和居民意识不断增强,进一步统一干群思想,消除了改革阻力,成为推动改革的内在动力。
社区格局初步形成。加强社区中心村建设以及农房集聚改造等工作,资源、人口等要素向社区中心集聚的趋势逐步显现,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设施健全、功能完善的农村新社区整体框架。
社区服务渐成气候。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建立了多层次、全覆盖的服务集聚平台,健全了社区服务体系,群众逐渐习惯到社区办理日常事务,也切实感受到社区化服务带来的好处。
社区发展走上轨道。坚持组织先行,搭建了科学的社区组织架构,为推进城市化发展夯实了组织基础。随着社区工作规则不断完善,社区运行更加规范,作用发挥更加突出,农村社区化发展逐渐步入正轨。
工作启示
在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中,我们必须认真处理好四个关系:
承前和启后的关系。乡镇撤扩并、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农村城市化建设这三项工作是一脉相承,环环相扣的。乡镇撤扩并后,新设立的办事处在对农村基层群众的服务管理方面出现了空白点,此时跟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通过健全社区服务管理功能,加强对农村基层的服务管理。
长远与现实的关系。从长远来看,要逐步实现农村向社区的转变,但现阶段由于“三分三改”尚未完成,村庄利益链条还未切断,因此必须立足现实,实行“双轨过渡”,即在村级组织存在的情况下,先行成立社区组织,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实行社区组织和村级组织的双重管理和服务。
目标与基础的关系。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农村城市化。目前,在建立过渡性社区、完成组织架构的基础上,重点要做好基础性工作。夯实组织基础的关键是要将乡镇工作人员下派到社区一线,充实组织力量;夯实工作基础的关键是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规则,规范社区运行;夯实发展基础的关键是要开展农房集聚改造、“三分三改”以及促进行政村融合等工作,推动社区发展。
创新与传承的关系。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必须有所创新、有所突破。要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探索研究社区作用发挥的有效方法,进一步凸显社区组织存在和发展的优势。同时,要传承发扬乡镇、办事处对农村基层的有效管理模式、村级自治格局以及“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维护农村基层的和谐稳定。
【作者为中共平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