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报道组 莫云 裴琳珺
通讯员 沈臻
本报讯 从7月起,平湖市对符合条件的退职村干部全面实行定期生活补助。除了逐年提升退职村主要干部的补助标准外,其他退职村干部补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60元。
2004年7月,新埭镇先行探索对担任5年正职以上的退职村主要干部进行补助,此后这项工作逐渐覆盖到全市。截至去年底,已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退职村干部达800多人。
“800多人仅为现有退职村干部总数的1/5左右。”平湖市委组织部负责人说,许多退职村干部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随着年龄增长,一些人遇到了收入来源少等难题。对退职村干部实行定期生活补助既体现了关心基层、关爱干部的本意,更是引导广大退职村干部继续为全市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贡献。
实施退职村干部定期补助工作最大的难题在于资金筹措。据了解,这次平湖市一改原来补助资金由镇(街道)和村集体承担的模式,变为由市、镇(街道)两级财政承担为主,其中市财政对退职村干部统一贴补每人每年600元。退职村主要干部补助金额继续执行镇(街道)已出台的补助政策,逐年提升补助标准;其他退职村干部补助标准由各镇(街道)根据任职年限长短出台级差化补助政策,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补助对象的条件为曾连续担任村干部3年以上(含3年),2001年1月1日前正常退职,未享受相关待遇。
目前,平湖市各镇(街道)正按照指导意见,对退职村干部尤其是新增补助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并制定完善退职村干部定期补助政策。